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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降托焦摇! �
总而言之,经济的全球化大大地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国际市场消费品的供应。按标准的说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是为了鼓励创新,而如今发达国家却面临着进退两难的窘境:知识产权保护使得它们将与创新有关的附加值占为己有,可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限制了外国投资、技术和知识转让和与之有关的学习掌握技术的动力来源。假冒产品追求短期内的利润,将影响革新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的长期利益。稍后,我们会看到这种理论如何与实际情况相悖。
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将知识产权保护扩大到了全世界144个国家和90%的贸易交流领域,目的是继经济及企业全球一体化之后,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全球化,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具有法律效应的体系。随着企业的全球化和生产过程的分化,知识产权含量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性项目的比例迅猛增长。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成为南北国家间净增值分配的重要指标,即使从长期来看,它的作用也是相当重要的,它将会影响到原材料的价值走向。Pour un inventaire systématique des enjeux économiques liés aux DPI; on se référa très utilement à larticle synthétique de Padraig Dixon (Nuffield College; Oxford) & Christine Greenhalgh (Oxford Intellectual Property Centre) “The economic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 review to identify themes for future research”; november 2002; p64
有趣的是,以美国为例,它是最倾向于知识产权保护全球一体化的国家,但实际上,在知识产权发展过程中,它接受外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却是最保守的。1790~1836年,美国一直限制颁布专利法,直到1891年,美国还一直在抑制版权的发展,其理由是,产权将有碍教育的发展。瑞士工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为了能便利地模仿外国相关企业,也反对在国内实施专利体系。荷兰在1869~1912年,从未颁布任何专利。Idem; p45。自1985年以来,日本经济的发展影响了韩国、中国台湾甚至整个东亚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一切都建立在模仿、改进外国技术知识的战略基础上,相对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则促进了这一发展。我们这里强调的是,模仿加速了技术创新过程。今天,日本不仅在应用研究及全球范围的技术网络领域走在前列,而且在基础研究、高技术领域研究及东亚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日本现已成为向东亚地区技术输出的最重要的国家。
对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国发展历程的简要回顾可以使我们重新认识知识产权的演变。如果说,如今知识产权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那么不难理解,知识产权曾在发达国家间的竞争中也曾扮演过同样重要的角色:早在法国和世界其他地区开始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之前,1872年成立的产业联盟就是为了打击德国仿冒生产法国的医药产品。Christine Leboulanger et Franoise PerdrieuMaudière; opcitp81。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利润的增加,更加需要一个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桑杰雅·拉尔(Sanjaya Lall)Sanjaya Lall (Oxfor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search Centre) with the collaboration of Manuel Albaladejo (Oxford University); “Indicators of the relative importance of IPR in developing countries”,in wwwoiprcoxacuk/EJWP0302html。指出,由于全球绝大部分的研发及创新均在发达的工业国家,“所以《知识产权协议》也自然而然地代表着这些国家的利益。发展中国家签署这项协议是希望能更顺利地进入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市场及日用品市场,在创新及技术转让方面更好地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然而,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实现这些许诺的可能性却很渺茫,而且对许多国家特别是那些贫穷国家来讲,费用相当高。发展中国家的决策者们认为高额的管理费用以及药品涨价和技术转让等问题愈演愈烈。很多国家呼吁要修改这些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主要受益者是专利拥有人,这些人绝大部分是发达国家的居民,所以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将造成南部发展中国家的收入大量转移到北部发达国家。据世界银行的数据显示,美国每年仅在全球的专利保护就有190亿美元的收入。不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会刺激革新者,然而与之相关的收入转移却完全有利于北部发达国家。Padraig Dixon; artcitp46。拉尔先生按技术发展水平将世界上87个国家分成四个小组。对这些国家的研究表明,即使是最贫穷的国家,虽然在短期内它们要负担高额的费用,但从长期角度来讲,如果它们能够吸引跨国公司的大量投资,还是可以享受到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争论从未停止过,发展中国家强烈要求实施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其中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就是药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协议》造成药品价格上涨,而贫穷国家的购买力却无力支付,所以它们需要不经过产权人的授权从事生产或进口这类产品,这样就可以降低药品的价格,适应贫穷国家的购买力。然而,跨国集团却害怕平行进口会给北部发达国家的市场造成混乱。其实,众所周知,在发达国家,药品流通的惯常方式是由药店统一出售处方药。虽然跨国企业根据药品的成本、税收、购买力等因素来确定药品价格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在企业利润不高的情况下,它们却从没有以这个论据为由降低药品价格。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另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是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的关系。许多北部发达国家的企业都想占有南部发展中国家的传统知识,这类传统知识尚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公共财富,这种状况并没有阻止制药企业利用中国的传统医药知识在全球中医药市场上占据70%的份额,甚至在中国发展它们的市场。
就平行进口以及知识产权全球化问题的争论表明:根据现行知识产权标准,占有产权的份额实际上就等于占有市场的份额。全球市场的稳定需要一种平衡机制。一方面,为支持和保护创新者的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产品或服务的垄断局面;而另一方面,消费者的利益则直接与竞争的程度有关。如果不考虑产权,平行进口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法化会增强竞争,降低价格,然而同时也将减少创新投资的回报。Szymanski; “Some welfare implications of international exhaustion under alternative selling regimes”; 1999; Manuscript; Imperial College Management School; available at: wwwmsicacuk/stefan/exhaustionpdf。找到创新与竞争之间的平衡点关系到知识产权在一个地区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合法程度,涉及了各个角色之间的利益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合法程度也决定了各角色对待知识产权的态度。
这场大辩论涉及了市场经济在利润和竞争之间的冲突,所有的企业决策者们都希望建立商品垄断,与此同时,关于创造和革新标准的大辩论涉及了知识产权保护的中心议题。戴维·维瓦(David Vaver)曾指出,1624年,英国立法首次授予专利14年的期限,后被延长为20年。David Vaver; Oxfor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search Centre; “Intellectual property: wheres the world going?”; 1999。如今信息产品及遗传工程都可以申请专利。在法国和英国,大部分专利(大约60%左右)的市场寿命期只有5年,仅有四分之一专利的市场寿命超过13个年头,极少数经济效益可观的专利会持续20年。“由于技术的更新换代或商业化的可行性障碍,知识产权的价值很快跌到零”,Padraig Dixon; artcitp18。所以大部分专利的实际市场寿命比专利保护期要短。据在德国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有效专利中的5%就相当于更新专利价值的50%,在美国,85%的专利占所有专利价值的80%。Padraig Dixon; artcitp19。
18世纪,作者的版权期限在法国为14年,在英国为28年。版权范围逐渐扩大到周边产品。版权期限在1998年后延长到近100年(作者的一生再加上其继承人的70年所有权)。版权范围涉及了设计、模型、某些信息数据库及计算机软件。哈佛法学院的劳伦斯·莱希格教授(Lawrence Lessig)针对这种越来越广泛的版权观念提出了批评的看法,“版权的根本目的是刺激未来的创作。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无法刺激死去的人……新法律唯一的目的应该是支付版权拥有人的费用。”New York Times; 15/01/99 cité in David Vaver; artcit。在工业界,品牌商标权又一次掀起革命,它的初衷虽然是禁止低级仿冒,之后却扩展到禁止高级模仿。
产权的延伸并不总是与实际的发明相符,有时所谓的发明只不过是对现有产品稍加改动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在专利办公室注册。New York Times; 15/01/99 cité in David Vaver; artcitp4。如果革新和创作的目的是为了个人爱好或社会声誉,这类革新与创作应该与知识产权毫不相干。一些科学家强调,人类基因组、信息数据库的专利化或将版权扩展到软件等产品,这些行为都早已背离了知识产权促进革新的宗旨,人类社会无法充分利用为垄断集团带来利润的研究成果。这种机制使产权拥有者、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