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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怎么会怕不可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可能。
原来只是一直在害怕。以为错过就永远错过,再补救也是徒劳。
那些错误,似水,一奔就不知何处是尽头。我拼命奔跑,紧跟着它们的脚步,可它们在某个地点分成了若干支流,以那样快的速度各奔东西,徒留我站在原地悲天。
六天很快就过去了。收拾行李只花了我五分钟,带的东西实在太少,明明是趟远行。
离开的时候老板娘叫住我,递给我一个信封,说,回家再打开,这是旅馆附赠的精美小礼物。她的笑容还是很甜,宛若一缕春风,一片狼藉的心里仅剩的生机都被唤起来,迫使人用最美的姿态还她一个最美的笑容,毫无平日的应付之意。
火车与铁轨摩擦发出的哐啷哐啷声还是伴随了我一路。回家没有直达车,转车是件麻烦事。背包很空,信被夹紧书里,书页上当然是常见的宋体,而白信封上是优雅的行楷,多看了几眼竟然觉得两种字体有些相类似了,毕竟都是一板一眼的白纸黑字。18小时的旅程,绵绵无期,由睡意引发的一连串幻觉已由不得人再倔着性子硬撑下去。
这一觉睡得很浅。依稀听得到列车员匆忙的脚步声,乘客因不满而摔杯子的碎裂声,还有不知是谁的梦呓。但是还是睡了很久,四小时,或许更久。
到童画的时候天已大亮。天空褪去浓重的黑色,只留下星星点点的白与蓝,错杂地融合在一起,不是晴天也不是阴天,让人可以很舒服的一直望着它。
汽车也莫名行驶得很慢。到达永落已是正午,太阳不知什么时候爬了出来,在人身上拼命地打滚,想必是想把人也变成一颗火苗子,融入自己的体内,再一起去荼毒更多的人。
火辣的身子进入空荡的房间倒是有些刺人的感觉。想罢是太久没回家也空气也都发了霉长出一层毛茸茸的白色东西来,让人觉得甚是难受。
不过,懒人就是懒人嘛,看到雪白的床单我便如释重负,笔直站立的姿势早已变成懒散地躺在上面。多年未更换家具,床板竟也承受不了这种突然的压迫,略微抖动了一下,可又很快恢复平静,让人可以很安心地睡上一觉。
果然,我真的睡着了。梦断断续续,似乎是谁在暗中切换镜头。梦里出现了那个信封,它被伊然拿在手里,然后洛桑把它不紧不慢地拆开,却发现里面空空荡荡。顾离冷笑了一声,把它一点点撕碎,然后三个人各奔东西,慢慢走掉。
三个毫无联系的人竟由一个梦串到了一起。正想喊住他们让他们别走,我却被痛的硬生生地从梦里醒了过来。睁开眼去寻找痛的源头。却发现是我的右手紧紧攥成了拳头,过久没修剪的指甲深深嵌进手掌,三道血痕很是扎眼。
我匆忙起身翻找背包,找出夹在书里的那封信。哦,它还在,可是他们三个,真的离开了,和我各处天涯。
呆了很久,才意识到信已经被我抓的皱忽忽的了。缓缓地将它打开来,里面安静地躺着一张明信片。那是夕阳要落下的场面,火红的光圈被氲开来,向四周无尽散淡去,把天空分割成好几块,上下拼接着,颜色绚丽。那是我从未见过的壮美,不是平日见夕阳落山而引发的悲伤,而是惊叹自然的伟大。明信片背面用隽秀的楷体写着:
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可是易碎且易逝。
——沈若冰2010年的日记
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可是易碎且易逝。沈若冰当然知道这是蓝色鸢尾的花语,它也很喜欢这花,美丽却有着毒性,让人只敢远远地望着。可是她猜不透老板娘为什么把这么一句没有任何活力的话送给人当礼物。她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独自出走,让程然和顾离跑掉了大半个中国。她更不知道,有个少年,默默守护了她很多年。
她本是做事情不顾及任何后果的人。
她打开电视,本想看看她不在的日子出了世界有什么新闻值得她关心。她按到一档采访节目,她的手便不动了。她本是最讨厌一问一答的,可是,被采访的人叫做——世界侧脸的观望者。
这本是沈若冰为自己取的别名。
她听见那个一本正经的女主持人按着稿子按部就班地问:“你可以告诉我们,你艺名的来历吗?这也正是你粉丝们想知道的问题。”
“我暂时不想说。”女主持人的脸色铁青,尴尬的局面,而被采访者却处惊不乱。然后很快,广告插了进来,等广告结束,采访草草收场。散场音乐结束那一刻,沈若冰忽然觉得那被采访者的眼眸里流动的东西似曾相识。而沈冰若不想再见到,她决然地关掉了电视。
她忽而想起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落拓不羁的异族女子。她的身上裹着一块带有强烈民族特色的披肩,宝蓝的落地长裙。沈若冰脑子里蹦出“坐时衣带萦纤草,行即裙裾扫落梅”这句诗的时候,女子走了过来,纤细的手指间扶着一只可喜。淡凉的薄荷味如云烟缠绕着她。
“嘿,好久不见。”女子在她身边坐下来,仿佛看出了她的疑惑,补了一句,“没事,我跟你邻座的大叔换了位置,他似乎是求之不得。”是的,不劳而获,的确求之不得。如若有人把几张殷红的钞票塞给你,仅仅只是对等的换位,你会拒绝吗?当然不会!大胆地收下吧,即使图谋不轨,对象也不会是你,这多符合人“渔翁得利”的本性。
“洛桑。”沈若冰轻声唤她。
“不,我是若尕。”她微笑地望着沈若冰,“《次品》的签约写手。”
“是……吗……”沈若冰不知所措地笑,“若尕,那么洛桑呢?”沈冰若看似很知趣,不会一味纠缠于“若尕就是洛桑”,但同时又很不知趣,终究要把话题扯回“洛桑”头上。
“恩,你是说那个整日自怨自艾,站在华灯初上的霓虹背景里还要哀叹自卑的讨厌鬼洛桑?”不愧是当今发行量最广的杂志的签约写手,连描绘人也不容犹豫地用上了一堆贴切的形容词。
“是啊,你还记得她啊。我想她了。并且,我希望知道当初她离开的缘由。”
“她离开的太久了,我都模糊地快记不清那讨厌鬼的模样了。你怎么还念念不忘?”她故作惊讶,但眼眸里满是满意的笑意。
“你知道,转身就全然忘怀那不是我的风格。如果你不愿意告诉我也没关系,我尽量忘记洛桑就好。”
她低头冥思了很久。从早已抛之事外的过去再拾起当初不得不放下的东西总是感人伤怀,娓娓的口吻如清脆的驼铃,从遥远的沙漠那头带给人无限希翼与无望,“那时,她的母亲去世了。你知道,这种让人悲恸的事愈少人知道愈好。那夜的暴风雨来得很唐突,海燕在海边拼命吼叫着‘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而等到暴风雨真正来临,海燕早已决绝地离开,只留下洛桑一个人无助地祈祷。有时候觉得吧,生命它真不是个东西,呼之即去的像只没人要的哈巴狗。那个夜晚,雨是那么温暖,那么温暖啊——温暖地灼痛她,温暖地烧伤她。从不认为自己是爱情信徒的她,那时候竟想把爱情当作救命稻草。她孤身一人走遍了整座城市,他该出现的可能出现的地方她一一寻找。可是她没有找到唐荒,唐荒失踪了,在听说她怀孕的那天起,他就荒唐地失踪了……爱情是什么呢,相濡以沫过,却偏偏要相忘于江湖——洛桑当初那么爱他,就像当时她的母亲爱着她父亲。可是她父亲自从母亲从医院出来告诉他自己患了病的时候,他就落荒而逃,留下洛桑,留下他曾深爱的伴侣。而当洛桑告诉唐荒自己怀孕的时候,唐荒白皙的面庞骤然变成土黄,而后咬紧牙关,没有再说一句话,然后,第二天,匆匆逃离了那座洛桑生长的城市……你知道,那种感觉很无助。就像,当初百般对她好的人,突然有一天都不约而同地拿出剪子对准她的心口。她的心即使刀枪不入,却也四分五裂了。心中深爱的人全都背离而去,没有捎上她,亦没有给她留下任何,心简直比万只蚂蚁撕咬还要难受……她母亲辞世的那一刻,她就知道,没什么值得她留恋了,包括你,沈若冰。她不再天真地相信爱,她更相信‘活着’带给她的刺激。她只身一人跑到了内蒙古,生下孩子,然后又不动声色地离开,把孩子留给了一对年过半百还没有孩子的蒙族夫妇。”
“若尕,何苦呢,何必让自己活在阴影里呢。”
“我过得很好。”
“是……吗……偌大的心,再也不能装下任何了吗?”
“你忘了吗,我没有心的,我早将心喂给了几只没心没肺的癞皮狗。”洛桑站起身来,温和的面庞如水一般波澜不惊,“沈若冰,我到站了,再见了。”她没有见到沈若冰飒飒泪下,沈若冰也没有听到她在下车后释然地大笑。
麻痹的心,活在有血有肉的躯壳里,总有一天会清醒的。洛桑再次选择离开,是冥天对她的指引,她已找到了生命的定位。沈若冰明白,只是不能接受。接受比预测难得多。
在洛桑问她,江曲与她是否定局之时,她没有反应过来这话里究竟是何隐喻。她不知所措地摇摇头,然后问洛桑,“你几时认识江曲?”洛桑不以为意地扯着嘴角笑,放荡不羁的姿态完全暴露,“我们是同类啊。一边都为着《次品》而兢兢业业,一边专心地念着自己的书……恩,你果然还是喜欢顾离?”她摇摇头,“那你对江曲有感觉?”她还是摇摇头。洛桑再笑,白皙的牙被烟熏得些许发黄,洁白的瓷砖无声无息中沾上了时间的污垢,“真有意思呀——一个是‘故离’,一个是‘将去’。沈若冰,你终究是一无所有啊,一无所有……”
沈若冰不能接受“江曲喜欢她”这个事实,就像不能接受洛桑再次离开一样。而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