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荣耀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寂寞的王朝:东汉帝国往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秀要解决的第二个难题是官僚队伍过于庞大的问题。
  西汉中期以来,随着政局的不断变化,冗官泛滥、闲职过多的现象日益严重。由于要养活只吃饭不干事的冗官,黎民百姓的负担日益沉重。
  汉朝实行郡县制度与分封制相结合的制度。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关中三辅有京兆尹、右扶风、左冯翊都尉。其余地区分为十二个州,各设置州牧(刺史)一名。每郡设太守一名,郡下设县、乡,设县令、乡长。各个宗室诸侯王国,也有与之相类似的地方官。
  拿最基层的县、乡两级来说,有县、邑、道三种,相当于现在的县(市、区)。各县户籍总数再万户以上设置县令,不满者设置县长。其中,大县(邑、道)设县令一人,品秩为千石。稍微小一点的,设置县长(邑长、道长)一人,品秩为四百石。再小一点的也叫做县长,品秩为三百石;侯国丞相,品秩次第也与之相同。官爵最低微的乡长置有秩、三老、游徼(相当于现在的乡长),品秩百石。
  当时的月俸制度是:“大将军、三公奉月三百五十斛,秩中二千石奉月百八十斛,二千石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月百斛,千石月九十斛,比千石月八十斛,六百石月七十斛,比六百石月五十五斛,四百石月五十斛,比四百石月四十五斛,三百石月四十斛,比三百石月三十七斛,二百石月三十斛,比二百石月二十七斛,百石月十六斛,斗食月十一斛,佐史月八斛。凡诸受奉,钱谷各半。”
  斛是容器单位,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如果用大米来衡量,一升米相当于现在的两公斤,也就是四市斤。一斛也就是四百斤!
  先看基层官员们的收入,如果按照现在的行情来估计,以平均价每斤三元计算,级别最低―――品秩为百石的乡长(有秩、三老、游徼)们,月收入是十六斛,折合现金一万九千二百元。年薪二十三万零三百元。小县的县长四百石,折合现金四万八千元,年薪五十七万六千元。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等三公以及首席辅政大臣―――大将军品秩皆为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也就是十四万斤大米!折合成现金是四十二万元!年薪则是五百零四万元!
  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天下总共十三个州。二百零四个郡,数以万计的乡,老百姓辛辛苦苦打下的粮食,要养活多少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长此以往,如何得了?再不改革制度,再这么下去的话,绿林、赤眉们,还要揭竿而起!
  刘秀在民间生活了二十八年,当了接近十七、八年的农夫,对于这些积弊,怎么会不了解?老百姓活的真是太辛苦,太不容易了!
  他深知,行政区域设置不合理、官员数量过多过滥,国家财政无力供养,是造成各级官吏贪赃枉法、肆意盘剥百姓的重要原因!由于国家经济困难,不能按时发放各级官员们的月俸,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不得不强取豪夺、鱼肉百姓。老百姓活不下去,怎么会不造反?在国家刚刚重新统一之时,已经到了令民众无法负担的地步!
  改革官制、调整行政区划、精兵简政、汰省冗官,减少官员数量,这就是刘秀开出的“药方“。
  精兵简政,要从中央做起。如果中央政府体制不理顺,想要解决地方政府的积弊根本不可能成功。
  刘秀熟读史书,他要在制度上进行改革,避免霍光、王莽这样的权臣再度出现,采取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措施。在建武之初,刘秀不动声色地加强了尚书台权力,有意限制削弱三公的权力。对于主要的军国大事,刘秀一般都是直接通过尚书台来下达,不再经过三公各府。
  本来,按照西汉汉武帝以来的旧制,大司马主管军事,是最高军事长官,是三公之首。大司徒是由丞相改称的,管民政,权力比丞相小得多;司空是由御史大夫改称的,不再管监察,而是管重大水土工程。从建武之初开始,原本是从属少府的秘书机构―――尚书台取代了三公各府,成了朝廷中最重要的行政决策机构。
  在中央一级,刘秀决定不再设立辅政大臣―――大将军。最高官职是三公,即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三公职位虽高,却徒有虚名,并无实权。刘秀为了防止类似霍光、王莽权臣的出现,把权力高度集中到自己手中,重新设立了尚书台,大大加强了尚书台的职权,扩大了它的机构,增设很多属官。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尚书六人: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尚书为二人﹐故称〃六曹〃。尚书令、尚书仆射与“六曹”,合称“八座”。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分掌全国政事。尚书的官位不高,尚书令每年的俸禄只有一千石,副职尚书仆射和六名尚书,每年的俸禄也只有六百石,他们的地位和待遇,自然无法与品秩为万石的三公相比,但其实际权力远在三公之上。从此,“三公有名无实,尚书有实无名”的格局正式出现,一直持续了一百五十多年,直至东汉灭亡。
  在使尚书台擅政外朝的同时,刘秀还加强了内廷的控制。他将设置在宫廷内的中常侍、黄门侍郎、小黄门、中黄门等职务,由原来的宦官、士人混合担任,改为一律由宦官担任。从此,负责传达皇帝的旨令和诏书、进呈尚书台文书之权,落在了宦官的手中。刘秀认为:这些宦官们地位更低,不可能取得专国大权,就更保证了他的集权统治。
  在理顺了外朝、内廷官制之后,刘秀开始着手改革地方官制。在即位之初,他就恢复了西汉时曾设置过的三套监察机构,还进一步予以加强。这三套监察机构是:御史台、司隶校尉、州刺史。
  御史台。下设有侍御史十五人,负责察举官吏违法事件,接受公卿、郡史奏事和解释法律条文。
  司隶校尉。下设从事史十二人,主管察举中央百官犯法者和各部各郡违法官吏。刘秀将河南郡与关中三辅合并,改为司隶校尉部,作为中央直辖地,以司隶校尉为最高首长。他们既是京官,又是地方官,监察权力很大,“无所不纠,唯三公不察”。建武七年(西元三十一年)五月,大司农江冯迎合刘秀之意,上奏声称:“宜令司隶校尉督察三公。”不过,此议却遭到了司空府掾吏陈元的坚决反对。陈元奏道:“江冯之建议,夺公辅之任,损宰相之威,以刺举为明,徼讦为直。”最终此议作罢。从此之后,除了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而外,一切朝廷官员,都受司隶校尉节制。由此可见,东汉的司隶校尉,比西汉的廷尉的权力大了许多。
  州刺史。刘秀将天下各郡分为十二州,在各郡太守之上设立州刺史,每州设刺史一人,他们遵照皇帝命令,代表中央,乘坐驿车,巡行全国各地。他们每年八月出巡,调查各地有无冤狱,同时考察各郡县官吏政绩,并根据政绩好坏,决定升迁罢免。他们在年底或翌年初回到京城,向中央汇报。刘秀对巡察制度非常重视,授予他们很大的权力。朝中无论官员职位高低,一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若有不遵守法律者,必会如实量刑定罪由于刘秀加强了监察制度,对违法官吏要求甚严,从而保证了皇帝的权力和意志能够得以实现,这对中央集权制的巩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武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刘秀下诏:“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县国不足置长吏可并合者,上大司徒、大司空二府。”
  诏书大意是说:设官置吏,是为了奉行皇帝法令,为天下百姓谋福利,如今百姓遭难,户口减少,而县官吏职却这样繁多。兹令各郡、国、县削减吏员。各个郡国中的县级机构不足以设置官员、官吏的,可以申请撤减合并,各地应将情况申报到大司徒、大司空二府。
  这一年,全国裁并了四百多个县,合并了十个郡、国,裁减大小官吏数万人。为了减轻老百姓的供养负担,刘秀对于中央政府的官员,能省则省,就连大司徒府里面的司直这样的官员都裁省掉了。
  刘秀不仅要裁撤冗官,为了减轻财政负担,他还要裁军。建武六年(西元三十年),刘秀在下诏大规模裁撤官吏的同时,又于十二月二十七日下诏,决定大量地裁减军队。刘秀在诏书中说:“顷者师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税。今军士屯田,粮储差积。其令郡国收见田租三十税一,如旧制。”大意是:“军士中都是年轻力壮之人,应当立即罢除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和相关的军吏,让他们回去种田!”
  建武七年(西元三十一年)三月四日,刘秀再次颁布了第二道裁军诏书:“今国有众军,并多精勇,宜且罢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士及军假吏,令还复民伍。”当时,在隗嚣、公孙述、卢芳集团仍然存在,天下尚未完全统一之时,裁撤军队无疑是一个令人吃惊的决策。但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也是迫于无奈之举。
  通过精兵简政、裁撤军队,使得大批的士兵得以还乡,从事农耕。这样,既减少了军费开支,又为农业生产提供了相当数量的劳动力。
  在当时,能够如此大规模的精简官吏,确是少有之举。通过这一些列卓有成效的改革,到了建武十五年左右,国家逐渐走上了正规,太平盛世的熙攘景象初步出现。
  解放奴婢,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精兵简政,基本解决了民众负担过重、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但是,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等着他解决:土地问题!
  获得了人身自由的奴婢们,需要获得土地。被豪强、地主侵占了田产的平民们,也需要重新分配土地。还有一个问题特别严重,一些地方豪强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瞒报、虚报田产数字的问题日益严重。其后果是:地方豪强越来越富,国库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