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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陶放下酒碗,说:“我去撒尿。”
于是在覃家相的追问下,项金秀解释了老陶同杨家品失去联系的经过,这才是故事的真正的结尾——
老陶那次在旅社里睡了一夜,第二天回到家来,金秀问他:“你昨晚为什么不回来?”
他说:“昨晚喝多了,老杨留我在他家住了一夜。”他不愿告诉她,他没有在朋友家喝酒,在他心里,他不愿承认这个事实。
又一个街子天到来的时候,老陶照样到白马镇去卖山货,大喝一台,然后在街上发酒疯,又带着孩子们,像彗星一样从大街上扫过。
天黑以后,老杨照样到街头上去找他,把他背到旅社里。
又一个街子天也是这样,周而复始,成了习惯。两个朋友的友谊,以这样一种畸形的方式维持着。
一个街子天的晚上,县里开关于征粮工作的会议,一直开了个通宵,老杨把老陶的事给忘了。
老陶第二天醒来,发觉自己睡在水井边上。
从此以后,老陶再也没有去过白马镇。
过了不久,老杨调到另一个县去了。他想到老熊寨去看看老陶,告诉他自己工作调动的消息,但一直抽不出时间来——当了县长以后,他更忙了。
慢慢地,两个朋友互相淡忘了。
当喝干第三碗酒的时候,我看他们三人都醉了。但是他们还在喝着,每个人的话明显地多起来了。他们说杨家品在老陶家喝酒,被沈希堂包围的故事,说覃家相参加红军的故事,说刚刚过去的饿饭的岁月。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
“从枪林弹雨里闯过来了……”
直到舌头在嘴里几乎不能动弹了,覃家相才想起大橡树的事。他拉着支麻的胳膊说:“支麻兄弟,你说,那棵大橡树,每年,让你损失多少粮食,我赔你,但是,你,不要砍它,好吗?它是我的救命恩人……”
“赔什么赔?”老陶摇摇晃晃地端着酒碗,酒不停地洒在桌上,“支麻,你好意思!”
支麻也醉了,他伸出手指了指覃家相的酒碗,但没有说出话来。
老陶说:“支麻,有、有什么话,说嘛。急死人了!”
支麻又指了一下覃家相的酒碗,才终于说了出来:“喝酒!”
覃家相抬起酒碗,同他喝干了碗中剩余的酒。
支麻抹了一下嘴角,说:“赔什么?算球!”
“那不成!”覃家相说,“一定要赔!”
“那你就把你的树背走!”
“树背不动。”覃家相说,“要不,你把我的猎枪背走!”
“我怎么能要你的猎枪?”支麻说。
“怎么不能要?”覃家相说,“反正我也不打猎了。从把这只兔子打瘸,我就再也不想打猎了……”他忽然又伤感起来了。他指着陶花帮他挂在墙上的猎枪说:“支麻兄弟,那支猎枪是你的了!”
支麻说:“我不要!”
覃家相说:“你必须要!” “不要!” “必须要!” 两个喝醉了的人,没完没了地争执着。 陶正发说:“让你们去争到天亮吧!”他站起来,端着剩下的酒要喝,可是酒碗掉到地上去了,一声脆响,洒了一地的酒。金秀过来,要牵他去休息,他不要,他从墙上取下芦笙,跌跌撞撞地走到门外去。“我吹芦笙给你们下酒!”他说。
陶正发的芦笙响起来,这种六根音管,一根吹管,一个椭圆形的共鸣筒组成的乐器,只有六个音,但它们经常两个以上的音一齐响,组成奇妙的和弦。陶正发的吹奏,节奏缓慢,乍听起来旋律变化不多,但它正像咏叹调一样,在一种叙事过程中,传达出一种怀旧的、哀伤的情绪。
我们陆续走出屋子来,覃家相和支麻在屋檐下吸竹筒水烟,而我则站在院子里,欣赏夜空和夜空下的山野。漫天星星像是从老陶的芦笙里吹出来的、闪着黯淡微光的音符,那么,那一瓣在云彩里漂泊的月亮,就是苗族所传说的,洪水泛滥之时,拯救人类的葫芦之舟吗?
责任编辑 伊丽霞
题字 李纯博
马克思先生在垂钓
卞毓方
村口往东南,是一条暗灰的沙砾路。路的右侧,呈斜面坐落三幢农舍。第一幢,树篱紧贴道边,蓝砖蓝瓦,色调爽朗而澄静。楼作两层,屋顶向上攒聚成复瓣,若从高空俯视,俨然一朵含苞欲放的蓝玫瑰。透过树篱的缝隙,瞥见院里有柔碧的草坪,有娇媚的盆花,有帆布躺椅,还有一只系着铁链的狗,隔着篱笆向窥视者发出狺狺的短吠。闻声,主人从躺椅抬起头,冲我送来一抹抱歉的微笑。那一刻,我瞅见他左手捧着一册书,右手擎着一朵花,书已半展,想必耽读有时,花犹带露,显系摘下不久。此情此状,若醍醐灌顶,甘露洒心,顿时想起近年的一句流行词:“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之上。”
这词是从荷尔德林的诗中摘出来的,荷诗原题《在柔媚的湛蓝中》,国内至少有三种汉译,我曾比较的,也就这一句,分别是:一、“功德圆满,而人却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之上”;二、“充满劳绩,但人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三、“劬劳功烈,然而诗意地,人栖居在大地上”。瞧,三种译介,关于主体部分的表述——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惊人一致,差别仅仅体现在缀前四字的推敲,是译者的偶然巧合?不,只能说是英雄所见略同,心有灵犀一点通。
第二幢,略为偏后,黄墙红瓦,楼依然作两层,带阁,造型有点像反置的L。也有篱笆,不,栅栏,木质,高逾一丈。这是对生存空间的保护。是个人尊严、生命尊严的外化。栅栏爬满南瓜藤,随处悬垂着乍金犹黄的果实。无疑,这瓜是没人偷的,或不怕偷的。院内无人,凉亭支着一副画架,画布上是一幅未完成品,油彩斑斓,似火树银花,又似落英缤纷。猜想主人是一位艺术家,至少是位乡村艺术家,昨夜与朋友高歌狂饮,纵论创造与美学,今朝霞染轩窗,犹自梦迷黄粱。多想他这时——恰恰是这时——“吱呀”一声推门出来,于是主客双方同时用异质的语言招呼“早上好”。哦,在这样的时空,这样的萍水相逢,套用康德的话,连“早上好”一词,也会升华为某种形而上的命题。
才要迈步,身后“咕咚”一响,回头,一个又大又圆的南瓜,自栅栏的高处坠落,砸在草坡上,然后,通灵一般,直滚到我的脚边。啊,是感激我目光的抚爱吗?是唤醒我乡居的甘美吗?还是代表宿酲未解的主人殷勤送行?
我把它捧起,掂了掂,好重的分量——果实成熟,是该向大地谢恩的时候了。在朝阳一面的瓜棱,留有一处叶形的光斑,不,是太阳的热吻;我也学阳光之多情,搂着它亲了又亲,火辣辣地。末了,仍把它搬回栅栏,搁在一蓬雏菊旁,等待它主人大呼大叫地发现j
第三幢,又稍稍错后,平房,粉墙青瓦,没有篱笆,也没有栅栏,仅有一丛芭蕉掩映,蕉分窗而荫绿,花覆圃而流丹,撇去屋顶双天窗、双排气孔的造型,就情调而言,宛然故国江南的遗梦。宅之右角有一树老榆,粗可十围,铁干铜枝,碧叶虬结,繁荫匝地。榆下有一亩方塘,水清见底,水面嬉戏着三四只野鸭。屋主或许是华侨。我想。也不排除是受过东方文化洗礼的德国佬,我又想。法兰克福的歌德故居,二楼主厅,不就名为“北京”,厅中陈列着中式的家具、壁挂、风琴?焉知眼前这扇饰以铜环的红漆大门启处,不会走出一位当代西方的陶渊明?
路的左侧为原野,一马平川,一望无际。乍一看,和故国没有什么两样。区别,或者说差异,当然有,主要体现在色彩丰富,层次分明。比方说.同样是麦子、向日葵、葡萄、蔬菜、花卉、牧草。这里一畦一畦,穿插生长,所以一眼望去,从金黄到翠绿,从姹紫嫣红到鲜青嫩碧,纵横有序,赏心悦目。最让我感动的,是刈后的牧草,不是东一堆西一垛地随便乱码,而是用机器捆扎成一个又一个的圆柱体,排兵布阵般散放在大野,如此一来,那失魂丧魄的枯草,仿佛又集体还阳,焕发出雄赳赳气昂昂的神威。
视野的尽头,为绿树遮掩的地平线,居中,电视塔一般,耸起一座教堂的钟楼。荷尔德林的诗是怎么说的?“在柔媚的湛蓝中/教堂钟楼盛开金属尖顶/燕语低回,蔚蓝萦怀。”由于距离过远。燕儿飞翔我无法看清,遑论呢喃,炫目只有蔚蓝、蔚蓝、蔚蓝,纤尘不染的蔚蓝,一碧如洗的蔚蓝。吸一口气令人清爽百倍精神百倍的蔚蓝;蔚蓝的晴空映天使笑靥如花,笑语如铃,是轻盈可在针尖上蹁跹的那一族。
沿村道继续前行,右侧,百步外,出现了第四幢农舍,它完全隐蔽在一片蓊郁的橡树林中,刚才没有发现。客观地讲,不是农舍,只是一座休闲的小木屋。瞬间,电光石火一闪,另一座小木屋——海德格尔的小木屋——飞速掠过脑际,当然它不在这里,在白云之乡也是绿树之乡的托特瑙堡山。荷尔德林的诗名生前并不显赫,是海德格尔发掘并阐释了他,海氏把他从遗忘和泯灭的墓地拽出,置于聚光灯下,尊崇为“诗人的诗人”、精神家园的守护神。海氏自己身体力行,在托特瑙堡山构建了一座小木屋以躲避下界的干扰。“隔浮埃于地络,域浩气于天罗”。海氏是二十世纪的哲人,他从“技术”的飞扬跋扈中感悟到人类被连根拔起,形若飘蓬的沦丧。他说:“如果有一天,技术和经济开发征服了地球上最后一个角落;如果任何一个事件在任何时间内都会迅疾为世人所知;如果人们能够同时‘体验’一个君主在法国被刺杀和东京交响音乐会的情景;如果作为历史的时间已经从所有民族的所有在那里消失,如果时间仅仅意味着速度、瞬间和同时性;如果成千上万人的群众集会成为一种盛典,那么,在所有这些喧嚣之上。问题依旧会像鬼魅一般如影随形地纠缠着我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