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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6合订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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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是这样强大,即使在她们最后一次再见之前的长久的深深的沉寂中,谢丽尔和她的母亲仍然能听到彼此无声的爱。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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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白'小站歌声
  修祥明
  子夜时分,山村的小站昏暗静谧。苗兰老师提着行李来到站台,像触电般浑身颤抖起来。
  她想在夜深人静时悄悄离开山村,没想到全班40多个孩子全在这里为她送行。
  站牌下,放着一篓子山核桃,篓把上贴着个红双喜字。这是山里人祝贺新婚的礼节。
  三天前,她去了趟县城。回到山村,她对孩子们说,要和远在千里的男朋友举行婚礼,婚后,她就要在那里定居了。
  孩子们舍不得她,却没张口将她挽留,只将一串串难舍难离的泪水洒下。
  远处传来了列车的长鸣。
  40多个孩子含着泪水,像一棵棵被雨水浇伤的禾苗一样,悲凄地立着。
  班长说:“咱们为苗老师唱一首《好人一生平安》吧。”
  歌声在夜空中响起:“有过多少往事/仿佛就在昨天/有过多少朋友/仿佛还在身边/也曾心意沉沉/相逢是苦是甜/如今举杯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这歌声,低沉悲哀。这是孩子们真诚的祝福。
  列车徐徐地向前开动着,孩子们像一阵旋风一样随车跑着,唱着……
  好人一生平安。
  歌声像让泪水滤过似的。
  车上苗老师失声痛哭起来。
  孩子们怎知道,她不是去结婚。三天前,去县城体检,她患了白血病,在人生的旅途上,她只有半年的时间了。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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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代之间'最美的力量
  冯有才
  2001年9月的第二个星期二,将是詹姆斯太太此生最难忘的一天,她的丈夫詹姆斯,作为一名国家消防员,为扑灭911恐怖分子撞击大厦后熊熊燃烧的大火而英勇献身了。
  失去丈夫后的詹姆斯太太,依然在每个月的第二个星期日,带着她8岁的女儿艾丽丝和6岁的儿子比尔,去他们的社区教堂做上一天的义工。这不仅仅是詹姆斯太太信仰基督信仰上帝的见证,更是为她那已升天堂的丈夫詹姆斯的一次次祈祷与祝福。
  3个月后,詹姆斯太太依旧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去教堂做礼拜,她6岁的儿子比尔穿着一件深红色的小吊褂显得尤为可爱。看着乖巧的小比尔,詹姆斯太太在百般忧郁中,仍带着一丝欣慰,至少她觉得:詹姆斯是她人生中第一个男人,是她的上半辈子的希望,而她的小儿子比尔詹姆斯,将是她下半辈子惟一可以依靠的爱子,惟一可以依靠的男人了。她爱比尔,甚至超过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她从未怀疑过。
  在教堂做完祈祷后,小比尔仍留在教堂玩耍,而詹姆斯太太和她的女儿艾丽丝则在教堂后的一大块空地上清理着卫生,这块空地是教堂打算在平安夜用做集体活动的场所,和詹姆斯太太母女一同干活的,还有一大群基督信徒。艾丽丝学着她母亲的样子,也用力地拔除着空地上早已枯萎的许多小灌木。
  忽然间,詹姆斯太太看到教堂窗口冒出了股股浓烟,瞬间,她的心悬了起来。紧跟着有人大喊着:“教堂着火啦!快救火!!”顿时,人群乱了起来,有人忙拨打报警电话,有人忙着准备水桶救火,而詹姆斯太太,则如同箭一般地奔向了教堂。要知道,她的小儿子比尔此时正在教堂里,那是她现在惟一的希望,她绝不能再失去比尔了,绝不能!
  火乘着风势,越烧越大,在詹姆斯太太刚跨进教堂的时候,教堂里早已是火光一片了。透过教堂的窗玻璃,詹姆斯太太看见教堂的浓烟里有个穿着红吊褂的小男孩正在拼命地摸索着、挣扎着。那是直刺向詹姆斯太太的心脏的一幕。
  两分钟后,詹姆斯太太冲出了教堂。尽管浓烟已经完全让她睁不开眼睛了,但她的怀里仍紧紧地抱着她的儿子比尔。
  十分钟后,詹姆斯太太的眼睛已经缠上了白布,医生给她做了全面检查,在确定詹姆斯太太身体确实安然无恙后,才放心离开了病室。而此时推开病室门的,则是教堂的神父,他和蔼地告诉詹姆斯太太:
  “上帝保佑你!你是一个好人!你和你救的那个穿着红吊褂的黑人小男孩平安无事,上帝保佑你!阿门!”
  黑人小男孩?
  詹姆斯太太的心一惊,然后急急忙忙地问神父:“我救的那个孩子不是比尔?是黑人小男孩?!那我的比尔呢?比尔怎么样?他在哪儿?
  “他也平安!此刻,他正在向这里走来呢!说不定已经快到医院了。哦,对了!忘了告诉你,教堂起火的时候,你的小比尔正和这个黑人小男孩玩换衣游戏呢!而你的孩子,早已经被那个黑人小男孩的父亲救走了!
  听到这儿,詹姆斯太太顿时松了口气。她感觉自己才是这场大火的真正胜利者。因为在这场大火中,她由于911的熊熊大火而产生的惧火心理,终于被彻底打败了。而打败这畏惧心理的,正是不朽而勇往直前的母爱。这,才是真实而自然的勇气。
  这时,病房门口响起了敲门声。她知道,这次是小比尔来了。对!一定是比尔那臭小子。想到这,詹姆斯太太躺在病床上噙着泪水笑了起来。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3期P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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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偏不说自己是俘虏
  张鸣
  叶名琛在历史上已经被定位为带有强烈贬义的“怪人”。洋人打上门来,只管关起门来扶乩请神,在僚属面前,装得什么事都没有,学谢安以示“镇定”。可惜,等不来“小儿辈破贼”,等来的却是鬼子进村,洋人打破了大门,把他抓了去。当时人就说他“不死,不降,不走;不战,不和,不守,古之所无,今之罕有”。
  然而,换了我们,如果处在叶名琛的地位,又能怎么样呢?战,没有本钱,和,没有授权,守,自然是守不住。走(逃)的话,清朝法度,地方官守土有责,如果弃城而走,日后是要掉脑袋的。一介县令尚且不能逃,何况堂堂的两广总督?走尚不可,降就更不行了,自己丢人不说,家族的脸面都没了,多少年多少辈抬不起头来。当然,死是可以的,只是一来,洋人的炮弹没长眼睛打到总督大人,二来叶名琛自许名臣,有“疆臣抱负”,要为朝廷分忧,国家外患未了,不能死。再说,如果说叶名琛表现不好,那么当时有谁表现好呢?广东巡抚柏贵,在洋人据城之后,依然开衙视事,按洋人的旨意行事。僧格林沁倒是战了,冒充土匪攻击人家使团在先,在八里庄的平原上摆好队伍跟洋枪洋炮对阵在后,换来的,不过是自家士兵的屠戮和京师的沦陷。
  广州城破之后,叶名琛做了俘虏。洋人还算“文明”,没有给我们的总督大人五花大绑,上铐戴镣,甚至连碰都没碰他,还让他带上日用品,甚至食用的粮食并若干仆人,因为叶大人既不打算吃洋人的饭,也不打算用洋人的东西,当然更不用说使唤印度人了。就这样,叶名琛被带到了船上,一路漂泊,到了印度的加尔各答。在那里,叶被关在一栋小楼里,每天写字作画,以海上苏武自许。据说,他的钤有“海上苏武”印章的字画,大半都送给了洋人(这成为日后国人鄙夷他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否真确,不好说,可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老人家只吃自己带去的粮食,一年后粮食吃光了,他便不食而死。这时候中国和英法联军的战事尚未结束,国内的反叛遍地烽火,朝廷上下焦头烂额,自然没人想起这位海上的苏武。
  按说,死在加尔各答的叶名琛,如果非要类比哪个古人的话,往好一点说,倒更像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因为他真的不食“洋”粟死掉了。虽然同在异域,苏武是汉朝的使节,被扣押在匈奴,放了十九年的羊,叶名琛是清朝的疆臣,城破做了俘虏,两人的境遇好像根本挨不上。不过,仔细想想,叶的自许也不无道理。按清朝的制度,虽然总督实际上是疆臣,但名义上却是上面派下来的中央官员,而两广总督,一向是负有跟洋人打交道办交涉的使命的,在鸦片战争之后,这种职责更是明确,所以,叶也可以说是具有使臣的身份。作为使臣办交涉而交涉不明白,进而被野蛮的洋鬼子扣押,所以,他当然是苏武,为了不辱使命,打定主意不食洋粟,可是加尔各答没有羊可牧,带来的米又不够多,只好不食而死了。
  叶名琛的“怪”,事实上是两个文化差异巨大的世界碰撞之初很容易产生的现象。当时的中国人,实在不知道该怎样跟洋人打交道,“刚亦不吐,柔亦不茹”,人家软硬不吃。打又打不过,谈吧,又不是一种话语体系,自己很是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心里总是拿洋人当本该给自家进贡的蛮夷。就是在叶名琛被俘的同一场战争中,英法联军派出的使者同样被文明的大清扣了,关在天牢里,罪名一项居然写的是“叛逆”,分明是人家都兵临城下了,还拿人家当自己的属国。当时的皇帝和满朝文武,其实没有一个比叶名琛更明白,更有章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真正可笑的算不上不战不和不守,后来又以海上苏武自居的叶名琛,而是那个咸丰皇帝和那个看起来十分强悍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叶名琛之所以看起来可笑,仅仅是因为他的处境。他不幸的是一个特别有抱负的旧式士大夫(科门高第,翰林出身),却撞上了新时代的门槛,他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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