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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文艺 2005年第03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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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作家照我看来,也就不过是赶赶时髦,做做样子。还是莫言兄说得好:“只有具备了坚持独立思考的勇气和为了理想而献身的勇气,才可能亲近下层人民,才可能了解民生疾苦乃至饱尝疾苦,才可能说出自己的话,说出自己想说的话……”所谓文学的个性因这可怕的“平民化写作”和关注底层人,把十有八九的作家淹没得无影无踪。这莫非不是一种讽刺?
  我们还是来看看马拉默德是怎样“独立思考”和“说自己的话”的。
  
  《魔桶》和《头七年》
  
  
  都是为了爱情。前者是写一个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想嫁的人,后者是自己的女儿即将嫁给一个他不想嫁给的人。
   其实《魔桶》还真有一点儿“魔”。要我说那个媒人宾尼·沙兹曼是出于一场精心的谋划,又似乎说不过去。然而正像列奥所感觉到的:“事情是朝这个路子发展”的。沙兹曼要借列奥这个即将的拉比(教士)来拯救自己堕入风尘的女儿,而列奥这样攻读了六年犹太教法典的法学博士,声称“使他心摇神驰”,“从她的身上获得新生”。这又作何解释?莫非只有邪恶才能救一个满脑子犹太法典的白面书生重新生活?
  在这篇有着深深的哲学、宗教和生活悖论的小说里面,我隐隐感觉到作家对人类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洞悉。如果说这个“魔”字寓言了人在他的生活中往往是不可思议的,我倒是十分欣赏这个犹太作家的颠覆性幽默。然而,马拉默德却为何又总是表现他对自己宗教的虔诚呢?
  拉比就是神的代言人,在马拉默德的笔下总是富有同情心的,这个未来的拉比渴望找到爱情,对那个满嘴鱼腥味,掉了几颗牙齿,带着伤心的眼神的瘦小媒人老头介绍来的几个女人一点都不满意,要么是寡妇,要么是瘸子,要么是老姑娘。似乎这个媒人是故意把这些女人弄来让这位拉比厌恶的,作为一种铺垫。可是,他又怎么知道在另一拨照片中,未来的拉比会独独相中自己“像一头畜生,像一只狗”的女儿斯妲拉?而像神一样纯洁的书生气十足的拉比列奥却在对爱情的追逐幻想中,对那张有风尘浪迹的、分外熟悉而又完全陌生的眼神一见钟情。原因就是“她享受过生活,起码是享受,还不止这个,也许是悔不该当初那种生活——心灵上似乎受过很深的创伤……她有自己的个性”。拉比内心有一种对野性生活的渴望,故纸堆里的生活在他看来那不叫生活,生活就是堕落,堕落再行拯救,而堕落会产生一种让男人们魂不守舍的销魂之美。
  多年以前,我在看这个小说的结尾时,理解那句“沙兹曼靠在拐角的墙边,为死者唱着祷文”,总感觉他的女儿是一个死去的人——而列奥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小说写列奥见到斯妲拉时,看到她眼睛流露出无比的纯洁,空中回荡着提琴的声音,闪烁着烛光……这不是一幅天堂里的景色吗?现在,我理解这“死者”,就是新生之前的那个女儿,当她见到拉比后,回归了神,那么女儿得以救赎。
  其实,对野性生活的追求,在那些教士们的心中也原来是一样的啊!那个译者在介绍这篇小说时说,列奥就是肩负着使命去拯救她,完全是误读。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这篇小说还“魔”什么呢?这个拉比就失去了任何书写的意义,它会变成肤浅的宗教寓言小说。马拉默德不会差到这个地步。它的妙处就在于让我们看到了人所具有的共同渴望。这种渴望在犹太教和其他宗教中,都是属于魔鬼的。
   《头七年》写了一个呆头呆脑的傻瓜索贝尔。他因为穷,因为只能干修鞋工作而没有列奥那种追求野性的奢望。他只求鞋匠老板的十四岁女儿快快长大,成为他的妻子。因而,他不计工钱,不讲条件,整天锤打着楦头,在皮革气味中等待了五年。可鞋匠老板一点也没发觉这个助手的心思。当鞋匠费尔德一门心思像处理贱价商品想把女儿硬塞给爱读书的小伙子迈克斯时,索贝尔愤怒了,厉声质问老板。老板尖刻地挖苦这个帮工说是不是疯了,我女儿会同意嫁给你这么一个又老又丑的修鞋匠?那她以后不就成了个修鞋匠的老婆,跟她母亲的命运一模一样?可是帮工索贝尔说出自己埋藏在心底五年的愿望后,呜呜地哭了,浑身发抖如筛糠,不停地抽泣,一副可怜相。这时候,鞋匠老板的怜悯之情竟涌上心头,眼睛也湿润了,他想着这个助手又秃又老(其实才三十五岁),从希特勒魔掌下逃出,来到美国,竟爱上了一个年龄比他小一半的姑娘。他日复一日地坐在凳子旁边,裁剪、锤打,花了整整五年时间来等这个小姑娘长大。他又不能把话说透,因为他知道说透了肯定会遭到拒绝而让他绝望。这老板后来竟答应了助手的要求,只是说,我女儿才十九岁,还得等两年,你再向他求婚。这个已经“罢工”几天的助手,在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店里,就像我前面引用的:为了爱情,朝皮革砰砰砰地敲打起来了。
  鞋匠老板的答应可能仓促了一点,但是对于短篇小说,这已经差不多够了。何况,他前面铺垫得还算丰满,只是,助手的描写少了一些,这使得结尾有点突兀,但也很讶异。马拉默德显然像他说的,受契诃夫影响较大,但他也声称受过詹姆斯·乔伊斯、海明威等人的影响,但我在他的小说中看不出来。
  《头七年》这个名字让人感觉有无穷的幽意。为什么不是《七年》、《五年》而是《头七年》?马氏也许用含泪的幽默在向世人说,你这个穷鬼来到美国,爱上一个小妞,必须用最初的七年的牺牲来换取你的所爱——这时间委实太漫长了。
  
  《银冠》与《莱文天使》 
  
  这两篇小说十分相近,相近得有点重复。但是,这两篇小说分开来看,又是优秀的。
  《银冠》说的是甘斯老人病了,奄奄一息,他的儿子艾伯特为他到处求医问药,后来偶遇一个声称可用一顶银冠救治病入膏肓者的人,而这顶银冠很可能是子虚乌有,在一系列巫术般的表演之后,艾伯特在镜子中看到了那个出卖银冠的利夫希茨教士头上戴有这么一顶银冠,但也只持续了五秒钟。因为银冠要价太高,艾伯特认为是在跟一个诡计多端的骗子打交道。说这是荒诞的骗术,是催眠术。那个神秘的卖银冠的利夫希茨教士此刻踉踉跄跄,说:发发善心吧,对一个老人发发慈悲吧!想想你的父亲吧,他爱你。但是艾伯特却开始指责父亲,说他恨他,婊子养的,我希望他完蛋。因为教士说这是信仰疗法,教士在这片诅咒声中,狂怒地指着天上的上帝,惊恐指责艾伯特为杀人犯。艾伯特这时头疼难忍。一个小时后,他父亲老甘斯闭上了眼睛,断气了。
  我至今仍然相信这是马拉默德不到家的写作功夫,导致他出现了含混不清。美国作家理·福特说:有些作家是观念领先有些是图像领先,有些是象征和神话领先,有些是文字叙述领先。这是指最初萌生某一篇小说的想法。马拉默德在这篇(以及《莱文天使》)里,肯定是以观念,加上一点象征及神话领先的。银冠这一象征性的东西,出现在《希伯来经典》、《箴言书》、《希伯来神秘哲学》里,《犹太经文》的圣卷就经常受到银冠的保护。就像教士说的,你把钱拿出来打银冠,把银冠献给上帝,上帝把健康还给你父亲。银冠是上帝的恩赐。
  ——这有点儿像今天报纸上经常披露的行骗:可是马氏没有说穿教士是骗局,就因为艾伯特不信加上诅咒,让父亲死了。究竟是否他斥责了艾伯特的不虔诚、恶毒、没有善心?全是一本糊涂账。
  我忽然又想,这是否就写了一种觉醒——作家在肯定这种觉醒?一个人快死时,谁也救不了他?
  歧义并非很多,马氏没有给我们带来更具奇诡的情节和象征的空间,其寓言停留在对宗教的一般性诠释上。他好像既没有站到教徒一边,也没有站到怀疑者一边,在结束的时候自己陷入了迷茫。这样看来,在象征和寓言方面,上帝更垂青于拉美作家,尽管美国有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斯坦倍克的《珍珠》,但拉美作家如胡安·鲁尔福、博尔赫斯、马尔克斯、阿斯图里亚斯甚至埃·萨瓦托随便一篇小说都比他们更优秀,视野更开阔,更耐咀嚼,更具有一种苍茫浑厚的美感。
  《莱文天使》的结构几乎与《银冠》一样。一个人(裁缝马尼斯契维兹的老婆范妮)卧床不起,另一个亲人去为她寻医问药,突然有个(总是突然)破衣烂衫的垃圾般的人(莱文)声称他可以治绝症,而这个人怀疑他是个骗子。不过这次是个黑人,声称他是个天使,是被上帝派来的。这又像是信仰疗法了,莱文说过这是一种非物质的物质——灵魂。但是裁缝马尼斯契兹认为他不过是个黑人魔术师——这篇小说在这一点上出了些新意:这位天使果真长出了一对黑色的翅膀,朝高空飞去,后来也是怀疑者跑开了,病人呢这次没死:“范妮正在屋里舞动着拖把擦床底下,接着又去清扫墙上的蜘蛛网。”那个黑人莱文坚称自己是犹太人,且还出现了黑人天使,这不是荒唐的吗?天使总是犹太人嘛。马尼斯契维兹在自己卧床不起的老婆突然病愈之后感叹:这是一大奇迹,相信我的话吧,到处都有犹太人。
  
  马拉默得总算在这篇小说中寄托了自己的一个美好理想:世界上的所有人种中都有天使;只要你相信,奇迹就会发生。作家为了塑造这样一个笃信上帝的人,泼给了他一桶灾难的污水,所有烂事儿都找上了他,好像他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人。这很像《圣经·约伯记》中的那个约伯,虽然敬畏神,却让他灾难连连,财产损失殆尽,儿子女儿均被房屋坍塌致死,还让他从头到脚长满恶疮,但是约伯没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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