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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赵尔丰、朱庆澜等后来加入者对陈华有如雾里看花,就是最先加入的黄海、郑树林等人同样是雾里看花。
黄海、郑树林、徐士元、包惠四人可是留过洋的,在21世纪,留过洋的人都属于高端人才,何况在20世纪初这个文盲遍地的时代。可他们偶尔在一起聚会的时候,谈起总司令,最初很有兴趣,到最后都觉得无可奈何!
为什么会这样?就因为看不透!甚至,他们一项一项地分析过,除了毛笔字有可能比总司令强那么一点点(他们自认为),其他的,几乎没有一样能比得上。比打架?几人加起来都不是对手;比射击?那还是算了;比用兵,则更无法比,因为陈华练的兵自己就根本练不出来,譬如猎豹的那些小伙子,一个班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轻易地消灭一个连;就算直接对阵用兵,计谋上可能郑树林要强一点,但要讲到取胜的手段那就更是望尘莫及了;比见识?那就更不说了,几个人只得给司令当学生了,而且还不一定是好学生。
郑树林这次也是跟着陈华沿路视察的。事实上,郑树林更多的是把跟着总司令当成一种学习的机会,按总司令的说法,就是思维碰撞与观念碰撞的机会。
PS:千殇早晨8点半起床,中午吃了顿饭外,一直码字码到现在,6000字还不到,又到了传稿子的时候了,呵呵,码过历史类文字的知道,难。请朋友们继续支持。
第147章 变革从农村开始1(求票)
陈华这次视察,前后花了近两个月时间,沿着成渝线,察看了川东、川东南、川南等数个行署及十数个县。在回成都的路上,陈华的心情可谓是百味杂陈。
成渝公路在陈华回来的时候各段开始铺设水泥,原计划1912年底完成的路显然要等到次年再等两个月左右才可以交付使用。这也不算没完成计划,因为工程的难度有些出乎意料,还有就是水泥生产也跟不上需要。计划1912年完成的四条公路,只有成乐公路、成绵公路两条如期建设完成。成绵公路是近水楼台先得月,主要水泥产地就在绵州境内的上坝。再说,成绵路的率先建成,对于联结成都与凯江、上坝等工业基地,迅速形成工业由点状到线状再到全面开花具有特别的作用。
除了公路、铁路及工商企业外,这次视察陈华关注得最多的还是农村。但就是这个农村,让陈华满怀忧虑。
革命成功一年多了,很多边远地区的农民还不知道已经“改朝换代”,闭塞、落后、贫穷、愚昧是这些地方农民和农村的真实写照,有相当多的农民,完全称得上是“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没有房子,没有土地,家无隔夜粮,吃了上顿没下顿,而且但凡中老年农民,其身体大多带有这样那样的疾病。
在乡村,这种经济上一无所有的“赤贫”人口至少要占到40%,而这些人,在政治上更是受到地方恶霸、地痞流氓、封建会道门的欺压,卖儿卖女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陈华曾经问过,你们为什么不去城里做工呀,他们说,他们一不识字,二无一技之长,城里不要他们的,而且家里也是老的老小的小,出远门也让人放不下心。
陈华一想,是这个道理。自己的工厂不是也需要识字的工人吗?对于不识字的农民也招收,并且对他们进行培训,但与四川至少2000万贫困农民的庞大数据相比,华夏实业集团招收的那点人无异于杯水车薪了。
让陈华更为不满的是,对于农村这种让人忧虑的状况,各行署各县的行政长官,大多数习以为常,漠不关心。当陈华建议政府是否应该对这部分人给予救济或补助时,大多数官员都认为不可,因为华夏有句古话,叫“救急不救贫”,即遭受自然灾害时,官府才出面救济,而平时则根本没这个东西。官员们列举了好多种理由,强调得最多的一是政府财力根本无法负担,二是也有一些人天生懒惰,如果政府给予救济,可能导致更多的人不愿意耕作。
办法总是有的,主要是转变观念。陈华自然不能指望这些人一下子就把观念转变过来,陈华觉得,这事得由自己来强力推进,都督府和省政府联合起来,也许能逐步改变农村的面貌。
陈华一回到成都,就将省政府、都督府一干人等召集来开座谈会,这会一开就是三天,最终在省级层面统一了大家的思想,至少,大家不会反对陈华提出的主张。
主张确实是陈华拿的,但陈华背地里从阿嘎邛那里获得了世界各主要国家当前及以后百年关于农民、农村、土地等方面的大量资料,特别是后世TW的土地政策,给陈华耳目一新之感。
后世TW的土地政策,基本上脱胎于孙的“平均地权”的思想,但又远远超过了这一思想,变得更具操作性,也更具合理性。
“平均地权”是一个理论,也符合人类道德,但平均的手段却很有讲究,否则,为了满足一个道德有可能造成更多的不道德。
TW的做法并不是将土地平均到每户农民的头上,而是首先核定地价,这个地价属于原土地主人所有,任何人不能侵占。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肯定会涨价,有人也会出售,这样就出现了“溢价”,除了土地买卖双方要各交一笔契给税外,“溢价”部分由土地所有者和政府各占一部分,其中政府至少占60%;即便土地所有者的40%,还得交所得税等一系列税收。在这一政策中,TW政府就获得了一个长期的固定的“土地收入”。
在陈华前世,政府也有这部分“土地收入”,但这部分土地收入落入了地方财政的腰包,用于改善城市环境或改善官员生活状况去了。但TW土地政策的重点也放在如何处理这部分“土地收入”上,而且是极其闪光的制度。
TW规定:“土地收入”只能用于农村和土地,包括农业投入(终极投入,不是投入到某一级政府的账户上)、兴修水利、农民教育、农村发展、农民医疗及养老保险等。一句话,来源于土地的收入,必须全额用在每一个农民的身上。
这个政策还有三点:一是这种“土地收入”并不是说哪个地方有收入,哪个地方就可获得政府投入,而是收入上来之后由中央政府统一安排,全国平均投入,而且还要向边远地区倾斜;二是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每年土地转让中多少用于非耕地的城市和工业建设,不是看城市和工业需要多少土地,而是看全国范围内到底新增了多少耕地;也即消耗多少完全由供给多少决定,而不是大笔一挥,耕地就变成了其他用地;三是土地转让中,不改变用途的转让,政府的税率相对较低(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集中,因为没土地的人可从政府获得相应保障),而由耕地变成非耕地的转让,政府的税率更高。
当然,陈华不可能简单地照搬这一制度,因为TW实行这个制度的时候,城市工商业已经较为发达,农村的土地压力较轻,最重要的是,土地兼并现象并不是特别的严重。但现在陈华所在的这个时代,无地农民太多,土地基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情况不同,采取的手段自然有所不同。
第一步,陈华必须解决土地兼并严重的问题,让无地农民拥有土地。
但是,除了极少数天怒人怨的恶霸地主,陈华并不能简单采用“无偿剥夺”的方式来实现这个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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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变革从农村开始2(收藏推荐)
不能无偿,自然只能从有偿的角度去想办法。只是,要让陈华直接拿出那么多钱来“有偿”,陈华也坚决不干。开玩笑,尽管不是每个地主拥有的土地都充满着欺诈、血腥,但现在革命了,总得有人与陈华一同付出代价。
陈华的第一步,自然也是核定地价。先从成都、绵州等经济发达地区开始,争取两年内全省完成这一工作。各地根据1912年秋收后实际地价按等级核定。
第二步,征税。税收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是财产税:人均土地10亩以下农户,免税;对人均拥有10亩地(折合成中等田)以上部分,进行强制土地征税,其税率是每年收成的20%;人均超过50亩以上部分,税率为每年收成的30%;人均超过100亩部分,税率为每年40%。二是转让税:无论买卖双方都必须交纳交易额5%的“交易税”。高额的税收,让大地主很难从土地经营中获得收益。
第三步,“溢价”分成。土地转让中,“溢价”部分按土地所有者40%,官府60%进行分配。土地所有者“溢价”收入,必须交纳“所得税”,其所得税按10%-40%收取。
第四步,法规。制定《四川土地资源管理与保护条例》,根据后世经验,结合四川实际,以保护农民权益,保护耕地为核心。
与此同时,陈华在农村及城市同时推出了《城乡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办法》:第一,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城乡完全一样),指无土地、无收入、无职业、人口多劳力少、多病之家庭居民,每人按月最低补助粮食10斤,盐1两,清油1两,其具体补充标准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现状灵活制定;第二,对于愿意离开农村到城市打工之农民,各县政府为之免费提供三个月的文化知识及就业技能培训,其培训内容、师资及物资支出等由四川都督府和政府统一安排,各县给予必要的协助;第三,各行署、各县政府务必要关心民生,发展生产,如发现饿死人、聚众群殴死人,各行署、各县、各乡镇行政主官均要承担责任。
涉及到财物支出,由省政府和各县政府共同分担。同时,陈华要求省政府在民政厅下设立商业粮食局,在各省辖市、行署、特区所在地,兴建大型中心粮库,并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