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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前期政治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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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当然领导者。氏族酋长多为妇女担任,有时也由男子担任。在生产力水平 

  仍很低下的当时,财产实行的是氏族公有制,氏族是一切财产的所有者。人 

  们不知道什么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充其量仅仅有些生产工具 (也是用来防御 

  猛兽的工具)归个人所有,氏族里没有剥削,也没有阶级。在氏族公社中, 

  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仍过着原始的集体主义生活。尽管妇女享有更高 

  的威望,但从考古发现氏族成员死后男女随葬品无多大差别的情况,可推测 

  出氏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根本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当 

  然,更“没有系统地采用暴力和强迫人服从暴力的特殊机构。”① 

       ④道德观念与宗教。在族外婚制的实行与巩固过程中,不仅产生了制裁 



①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35 页。 

① 列宁:《论国家》,《列宁选集》第4 卷,第44 页。 


… Page 15…

  违反族外婚制的习惯规定,还产生了与族外婚制相关的性道德。二者结合在 

  一起,使族外婚得以最终普遍推广和巩固。此外,于下一阶段得到很大发展 

  的图腾主义此时已逐渐萌芽,并同道德观念的发展纠缠在一起,使族外婚制 

  的性道德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起到了加强这种道德观念力量的作用。这 

  一点已经为人类学和考古学资料所证明。 

       旧石器时代中期一些尼安德特人遗址发现了最古的墓葬,如法国的圣沙 

  贝尔、莫斯特、拉·费拉西,巴勒斯坦的厄斯——斯虎尔,苏联的基克—— 

  科巴和切舍克——塔什等,说明尼人已经会埋葬死者。其中苏联乌兹别克的 

  切舍——塔什洞发现的尼人小孩遗骸,头骨周围是排成一圈的6对山羊角, 

  有的学者认为这说明产生了对太阳崇拜的萌芽,有的认为当时可能对这个尼 

  人小孩举行了葬礼。阿尔卑斯山的彼特斯赫勒洞和德拉亨洛赫洞,以及前文 

  提到的法国列古尔杜洞都发现有熊的头颅和肢骨,并且安放有序,被学者们 

  认为是产生了对野兽崇拜的宗教观念的证据。以上的墓葬发现表明,在旧石 

  器时代中期,早期智人已经有了宗教信仰的萌芽。 

       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关晚期智人宗教遗迹的考古发现就更多了。在距 

  今约18000年前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墓葬遗址发现,山顶洞人遗骸周围撒 

  有含赤铁矿的红色粉末,还有燧石石器、钻孔兽齿、石珠等随葬品。民族学 

  资料表明,撒红色粉末是企求血的象征——灵魂和生命源泉永远寄于死者之 

  身,而安放随葬品则是为了让死者在另一个世界过人间一样的生活。与山顶 

  洞人同时代的法国南部的拉塞尔洞,出土了两万年前创作的一个右手拿着牛 

  角的妇女浮雕,被学者们认为是在主持与狩猎有关的宗教仪式。此外,在苏 

  联莫斯科东北部的逊戈也发现了两万多年前的身上撒有红色赭石粉的男人和 

  小孩遗骸。可见,在氏族公社萌芽和产生初期,智人便开始萌芽和逐渐产生 

  了自己的宗教信仰。 

       (2)母系氏族公社的发展 

       大约在距今六七千年前,人类社会开始跨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这就是 

  中石器时代,即蒙昧时代的高级阶段。中石器时代的文化遗迹,主要有欧洲 

  的阿齐尔文化和马格尔莫斯文化,非洲的卡普斯文化,以及中国河南许昌的 

  灵井文化。这一阶段的劳动工具比以前有了很大改进,弓矢和细石器的出现, 

  成了中石器时代的标志。劳动工具的更新、生产力的提高,使母系氏族公社 

  经过了一个发展时期。正如恩格斯所描出的那样,“氏族在蒙昧时代中级阶 

  段发生,在高级阶段继续发展起来。 

       ①婚姻制度及其社会关系。中石器时代的族外婚姻制度有了很大的发 

  展,大部分地区都由群婚形式转变成了对偶婚。当时的对偶婚还极不稳定, 

  这种对偶家庭也还很脆弱,虽已具有某些经济功能,却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 

  并未形成社会的基本细胞。在对偶婚初期,夫妻双方各住在自己母方的氏族 

  中,各自同本氏族保持着紧密联系,孩子只属于母方氏族,没有自己支配的 

                                                     ① 

  财产,母系氏族公社依然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 。 

       在中石器时代,生产工具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财产的增多,使社会 

  组织愈来愈趋向稳定,氏族公社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地位更加巩固。人们已 

  经有了贮存食物的可能,用不着如以前一样因找不到食物而不断四处迁移。 

  这时尽管还未进入完全定居的村落阶段,但有关研究认为,氏族公社可能已 



① 参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恩选集》第4 卷,第1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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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有定居而成村落的某些萌芽。 

       公社氏族成员统一从事集体劳动,这只是一种仅限于大家共同对付相同 

  类型工作的简单协作,还没有出现任何社会分工。此前便开始存在的因性别 

  和年龄不同而出现的自然分工,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贯穿于整 

  个氏族制度的发展史。通常氏族成员被分成四组:小孩、老人、成年妇女和 

  成年男子,分工各有不同。这种自然分工的存在,并没有造成不同性别和不 

  同年龄之间的不平等。妇女同样享有崇高威望和突出地位,但男子与妇女的 

  地位是平等的,他们都各自从事着自然分工不同却意义相同的有益劳动,共 

  同生存于集体之中。同样,老人和孩子在氏族内部受到尊敬和爱护。氏族内 

  部实行集体主义的生产原则和消费原则,氏族既是集体生产成果,又是个体 

  生产成果的最高所有者。 

       氏族的管理是在原始的民主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最高权力机构—— 

  全体成年人会议决定氏族各方面的重要问题,并选举或撤换酋长。酋长是氏 

  族的领导者,通常由经验丰富的妇女担任,管理氏族各项事务。酋长的权力 

  建立在个人威望和大家尊敬的基础之上,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但却是任何 

  人不能随意侵犯的。酋长代表氏族监督每一个氏族成员的言行,并惩罚违反 

  氏族准则者。母系氏族公社的这种权力结构,在本质上与阶级社会中的国家 

  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对此,列宁曾作过如下概述:在与现代文明人类相距几 

  千年的原始社会里,“还看不见国家的标志。我们看到的是风俗的统治,是 

  族长所享有的威信、尊敬和权力,这种权力有时是属于妇女的——那时妇女 

  还不像现在这样处在无权的被压迫的地位——但是在任何地方都看不到什么 

  分化出来管理他人并为了管理而经常一贯地掌握着某种强制机关即暴力机关 

  的特殊集团……”① 

       早在母系氏族公社初期,族外婚制的产生就实际上“必须开始于两个氏 

       ② 

  族”,氏族公社不可能单个地存在,两个互相通婚的氏族便导致了部落的最 

  初萌芽。当时部落内部氏族公社之间的关系一般仅限于彼此通婚,部落还不 

  是一个稳定的统一整体。到中石器时代,长期稳定的通婚才使部落内部氏族 

  之间的相互联系逐步巩固并复杂起来,出现了经常性的物品交换和经济协 

  作。部落已有自己的名称、领土、方言和文化习俗,但一般还没有部落自治 

  机构和部落首领,基本不具备作为一个社会权力共同体的特征,其作用仍不 

  如氏族显著,氏族公社的权力作用在社会生活占着明显优势。 

       ②道德观念与宗教。对偶婚的产生,使过去群婚时代的各种传统观念和 

  习俗逐渐被对偶婚制的观念和习俗所取代。如有的人类学家认为早在北京人 

  时代就有食人之风,古人化石中如在德国发现的埃林斯多夫头骨和在南斯拉 

  夫发现的克拉皮纳头骨,都被认为是由于吃人的目的而被用暴力打死的。到 

  中石器时代,随着食物的增多,不仅这种残忍现象已渐消失,而且老人作为 

  富有经验和对氏族有贡献的人,已越来越受尊敬和照顾。 

       早在氏族公社的最初阶段,人们对自然界就已经产生了模糊的神灵观 

  念。原始人类对自己的身体构造毫无所知,不理解生与死的区别,相信活人 

  和死人都有灵魂,而且认为自己身体之外的自然万物也同样具有灵魂。在原 

  始人类的宗教观念中,万物有灵是最早的一种,它随着人类抽象思维的发展 



① 《列宁全集》第29 卷,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431—432 页。 

②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77 页。 


… Page 17…

  而变化,成为一切宗教的一个组成部分。世界上社会发展最缓慢的一些原始 

  部落,如塔斯马尼亚人、澳大利亚人和火地人等,都相信万物有灵。在万物 

  有灵论产生的基础上,中石器时代的拜物教和巫术也相应出现,人们给自然 

  万物赋予神奇的特征并加以崇拜,当自然界的一些现象偶然与人的主观愿望 

  巧合时,人们更是错误地以为人可以按自己的愿望采用某种术行影响自然或 

  他人,致使巫术得以广泛传播。 

       同样,氏族公社初期就已萌芽的图腾崇拜此时也得到很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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