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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费边早早就赶来了,他坐在下面,拿着节目单,着急地等待着卡拉女士的出场。因为参赛歌手有很多,所以他等着等着,就觉得不应该这样白等,应该思考点什么问题,否则时间浪费太可惜了。《第一个节日》这个歌名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对节日这个词进行了一番长驱直入的思考。他后来的那篇很精彩的短文——《我们每天都在过节》,就是在这个圆形剧场构思出来的。费边发现,我们几乎把所有的日子都命名为一个节日,除了清明节需要放一些低沉的哀乐之外,其余的日子,都在召唤着人们打开嗓门,引吭高歌。他还发现,其实,几乎每一个节日的背后都隐藏着死亡,只有众多的牺牲和重大的死亡事件,才能使某一天成为让后人欢庆的节日。最后,他拐弯抹角地推导出这样一个结论:我们这样热衷于过节,目的是为了我们个人的生命在节日的庆典中,变得像桃皮上的绒毛一样微不足道。
这一天他正在那里长驱直入地思考问题的时候,一个留着漂亮的络腮胡子、穿着黑色圆领短袖衫的男子,来到了他的身边。这位男子自称姓李,叫李辉。他手中捧着一束花。他说,他刚才在门口看见了他,就跟着进来了。自称李辉的人,说自己既是费边诗歌的热心读者,同时又是卡拉的歌迷。“我以前听你朗诵过诗歌,从那时起,我就是你的崇拜者了,爱屋及乌,后来,听说卡拉是你的妻子,我就喜欢听她的歌声了。”这个看上去比他小不了几岁的年轻人,不像是个盲目的追星族。费边就把腿从座位的扶手上取下来,把身体放正,打量起这个人。年轻人显然担心费边不相信他,就当场低声吟诵了费边的一首短诗。神啊有人通过祈祷走近你有人通过犯罪跑近你而我,通过语言的枝条编织你的荆冠费边没有理由不激动。在这世俗的剧场里,被冷落的诗歌之鸟,突然栖落在他的肩头,他当然要激动。最近一年,他虽然很少写诗,可在内心,他仍像古埃及人对待木乃伊那样,精心守护着自己的诗神。舞台下面的光线有点暗,再加上那人的胡子太多,他一时无法看清对方的脸,这更加深了那梦幻般的气氛。这就给费边留下了这样一种印象:这个年轻人仿佛是在他的梦中出现的。他想跟他说上几句,但年轻人很快就告辞了,并说以后会登门拜访的。
费边搞不清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又不便多留他,一时就有点迷惘。他想站起来送送人家,可他刚站起来,就被对方按进了座位。这一天,杜莉得的是二等奖。这实际上是本次声乐比赛的最高奖,因为一等奖是个空缺。在事后散发的宣传材料中,评委们说,之所以让一等奖空缺,是想让歌手们知道艺无止境。陈维驰的说法更妙,他说这是要把一等奖看成是对未来的召唤。晚上,费边夫妇请评委们喝完庆功酒,载誉回家的时候,费边正想用做爱的方式向杜莉表示祝贺,杜莉突然说,她现在不想上床,想一个人到河边走走。“你是不是想单独体验一下什么叫高处不胜寒?”费边对她说。她笑了,说自己今天发挥得并不理想,有几句歌词甚至唱颠倒了。“我怎么没听出来?”费边说。他本来想安慰她的,没料到杜莉一下子发火了。“你知道什么呀?”杜莉说。杜莉很晚才回来。她回来的时候,费边正在书房里翻找自己的诗稿,他想重温一下自己的那首旧作,看看自己在那句“编织你的荆冠”后面还写了些什么。今天如果不是那年轻人念了那么一遍,他就想不起来自己还写过如此精彩的诗句了。杜莉靠着书房的门站了很久,看他在那里挨个拆着牛皮纸信封。她站得有点不耐烦了,就走到他身边,把他手中的信封夺掉,然后拉着他的手,将他牵到了阳台上。这天深夜在阳台上发生的一幕,日后必定让费边反复回忆。杜莉往阳台上走的时候,衣服已经一件件掉了下来。费边不知道杜莉的兴致怎么说来就来,可除了仓促应战,他似乎没有别的选择。好在阳台已被铝合金封死了,好在玻璃外面是无边的夜色和婆娑的树影,否则,他们在吱吱嘎嘎的藤椅上的交媾就会影响别人视听。
费边怀疑杜莉是不是又怀孕了,因为她在怀费礼的时候,性欲就旺盛得有点出奇。我妻子怀孕的时候,费边曾和我开过玩笑,问我是否能顶得住。他对我说,对于别的雌性动物来说,怀孕意味着发情期暂告一个段落,而有人却相反,孕妇往往更来劲,就像两端都燃着了的蜡烛。他说,国外的一些专门提供孕妇的妓院,生意之所以非常好,就是由于这个原因。那天他在藤椅上,一边忍受着杜莉的反复呕吐,一边就在思考这些问题。后来,费边陪着杜莉叫唤了起来。费边的叫声类似于猪叫,鼻音很重,嗓子眼里好像还堵着痰块。杜莉的叫声更绝,像是在唱某段咏叹调似的,只是其中夹杂着一些打嗝似的声音。他们忙完之后,又在阳台上坐了很长时间。不消说,费边这时又想起了几年前在阳台上发生的那一幕。当时他站在阳台上,看着杜莉送那两个老外上了出租车之后,在那里徘徊,后来她回来了,两个人像麻花那样扭到了一起,很可能她当天就怀上了费礼。费边现在问杜莉:“你是不是又怀孕了?”杜莉的说法是模棱两可的,她说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杜莉还灵机一动对自己刚才的疯狂进行了一番解释,说:“怀上就得打掉,一打掉,你就好多天无法做爱,这就算是提前给你的补偿吧。”费边听她这么一说,脑子就转开了。他认为这是女人最笨拙的自我辩解,有点女性意识的人,总是以为男人把女人看成了性工具,照她们这么说,男人实际上就成了忙着挣工分的劳力。他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听见杜莉说,她想到北京去谋求新的发展。她说,她已拿到陈维驰先生的一封推荐信,陈先生把她推荐给了中国声乐界的新权威之一靳以年先生。她告诉费边,靳以年从前曾是陈先生的学生,连陈先生都认为姓靳的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费边装作没听说过靳以年的名字,他也明白杜莉知道他是在装傻,因为,他们在前一段时间还谈起过这个人。回到床上,费边突然想到自己还有个女儿呢。他对她说:“你走了,费礼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直把她放在我妈那里吧?再说,你又舍不得她。你是把她丢在家里,还是带走?”她说她在北京最多只呆一年,很快就会回来的。为了让他放心,她说她不会在那里长呆的,因为她现在信奉一句老话,叫做“宁当鸡头不当凤尾”,再说了,北京离这里并不远,她可以随时回来,他也可以随时去,他们可以经常团聚,享受小别胜新婚的乐趣。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又就这方面的话题讨论过多遍。费边又想到了柏拉图的那个著名的假说,他仿佛真的看到了他的另一半自我,在远方漫游。让他有点纳闷的是,他本来就该对另一半自我的远去恋恋不舍的,可他却感到,他其实巴不得她早点离去。恋恋不舍只是停留在嘴上,他在心里时常念叨的是这样一句诗:打开笼子,让鸟飞走,把自由还给鸟笼。有一次他在电话中给我说:“让她走吧,女人是男人世俗的肌体,离开了她们,男人或许就可以变得纯粹一些。”他举例说,他至少可以不和陈维驰那号人打交道。我记得他还随口吟诵了莎士比亚在《亨利四世》中的名句:“离开了女人,浑身都是痛快。”听他的口气,他似乎已经提前过上了那种纯粹而又痛快的生活。我正听费边在那里抒情,电话里突然响起了忙音。我估计是杜莉采购东西回来了,我想,他放下电话,就会去向杜莉陈述他的恋恋不舍之情。几天之后,我问他的时候,他说,还真让你给猜准了。他说那是他那几天的必修课。说完这话,他又给我讲了一个小故事,说的是在一个与神学有关的聚会上,丹麦哲学家克尔凯戈尔咬着明斯特主教的耳朵说了一句话,这句话把一向不苟言笑的主教大人逗得乐不可支。谎言是一门科学,真理是一个悖论。
午后的诗学再次遇到杜莉(3)
我没有主教大人聪明,所以,过了好一会儿,才像被人胳肢了一下似的,笑出声来。就我所知,杜莉在短短的一年里,起码回来过三次。第一次,是在这一年的9月底,她和靳先生一起回来参加陈维驰的婚礼。这个婚礼拖了很久,现在,那个女孩子的肚子已经鼓了起来,实在没法再拖了。婚礼定在国庆节那天举行。因此,杜莉是在节日的前一天晚上回到家中的。一进门,她就说,她刚才往家里打电话,怎么也打不进来,“你是不是在和哪个女妖精调情啊?”费边没工夫和她啰嗦,提溜着她,就把她扔到了床上,三下五除二就把她剥了个精光。关于他的这种表现,他自己是这么解释的:遇事都得多长个心眼,我这种急猴似的模样,多半是做出来的——它是最好的辩护词,我要不守身如玉,怎么能憋成这个样子?忙了一通之后,他才慢条斯理地对电话的占线作出解释。他想杜莉不会相信他的解释,但经验告诉他,解释还是要比不解释强。他说这些天他确实常打电话,电话都是打给朋友们,让他们去医院看韩明的。他告诉她,韩明被抹掉了职务,这本来没什么大不了的,韩明却整天神思恍惚,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出租车撞了个半死,这几天刚醒过来,现在还在医院挺着呢。
费边看杜莉被他的讲述吸引住了,就想,如果韩明不那么撞一下,我还真的无法把事情解释清楚呢。他摸摸杜莉的大腿,又说:“看把你吓的。不要担心,韩明能挺过来的,他顶多丢掉一条腿。”他们约定,等陈维驰的婚礼一结束,他们就去医院看望韩明。建议是杜莉提出来的。她同时还提出了另外一个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