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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3-1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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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性的制度安排之中,就变成了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从而成为体制的捍卫者,以至于丧失了起码的反省能力,甘愿与以往的真实和自由“告别”。这再一次印证了印度诗哲泰戈尔的话:“小鸟的翅膀如果系上了黄金,它也就不能再飞翔了。”
  我们今天反省学术管理模式及其消极后果,就不得不进一步追溯其西方来源。在对待西方文化问题方面我们的确在一定意义上丧失了免疫力。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决非那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者,只是想强调在借鉴和引进外国经验的同时应保持足够的自主性,保持足够的反思能力和反省态度,惟其如此,才能使得借鉴和引进成为建设性的而不是相反。这对于克服并摆脱学术管理上的弊端从而真正走出其中的误区,无疑具有特别重要而紧迫的意义。
  注释:
  〔1〕〔2〕曾昭奋:《清华园里可读书?》,载《读书》1994年第7期,第71页。
  〔3〕赵毅衡:《双单向道——对二十世纪中西文化交流的几点观察》,载《书城》2002年第1期,第64页。
  〔4〕胡适:《〈科学与人生观〉序》,载《科学与人生观》,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13页。
  〔5〕〔6〕(英)鲍尔:《管理学:一种道德技术》,载华勒斯坦等:《学科·知识·权力》,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32、139~140页。
  〔7〕〔8〕〔9〕〔10〕〔11〕〔12〕〔13〕(美)J·里茨尔:《社会的麦当劳化——对变化中的当代社会生活特征的研究》,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07、109、110、111、111、109、112页。
  〔14〕〔15〕(澳)亨特:《充当一种志业的人格——人文学科的政治理性》,载华勒斯坦等:《学科·知识·权力》,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56、158页。
  〔16〕〔17〕(美)H·杜卡斯、B·霍夫曼编:《爱因斯坦谈人生》,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版,第57、56页。
  〔18〕(法)M·贡达:《七十岁的自传——让·保尔·萨特尔谈他的一生》,载《外国哲学资料》第5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98页。
  〔19〕(德)雅斯贝尔斯:《关于我的哲学》,载《德国哲学》第5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24页。
  〔20〕参见朱学勤:《思想史上的失踪者》,载《读书》1995年第10期,第55~56页。

  “考试悖论”试解

  
  ? 张远山
  逻辑课老师在周末放学时对学生说:
  条件一:下周要对你们考试;
  条件二:到底哪天考试,你们事先不可能知道。
  一个聪明的学生运用已经学到的逻辑知识做出了以下推理:
  推论一:周六不可能考试,考试时间一定是周一至周五的某一天。因为如果周一至周五都不考,那么周五放学时我们就事先知道了明天考试,这不符合条件二。但根据条件一,下周肯定考试,因此考试时间只能是周一至周五的某一天,周六可以排除。
  推论二:周五也不可能考试,考试时间一定是周一至周四的某一天。因为如果周一至周四都不考,那么周四放学时我们就事先知道了明天考试,这不符合条件二。但根据条件一,下周肯定考试,因此考试时间只能是周一至周四的某一天,周五可以排除。
  推论三:周四也不可能考试,推理过程同上。
  推论四:周三也不可能考试,推理过程同上。
  推论五:周二也不可能考试,推理过程同上。
  推论六:周一也不可能考试,推理过程同上。
  结论,如果要完全符合老师说的两个条件,那么下周就不可能考试。
  但是老师确实在下周的某一天考试了,这个聪明同学感到非常突然。那么,他的推理错在哪里呢?
  以上材料采自2002年4月26日“世纪中国”网站上的一个帖子《一个曾悬有重赏的悖论谁能解决》,在不违背原意的前提下我进行了重新表述。请允许我在本文开头对提供材料的网友表示感谢。
  我挂念着这件悬案(为叙述方便,以下姑且称为“考试悖论”),却一直没有尝试自己破解,因为帖主在“至今无人破解”前加了“据说”二字,我担心万一早已有人破解,自己冒冒失失试解,岂非既浪费时间又贻笑大方?但是由于一直没有下文,我被好奇心憋得难受,终于决定试一试。我要声明,我的试解纯粹是出于对知识的好奇而不是为了领奖,如果我解得对,我更关心的不是何时何地由何人悬赏征解,而是何时何地由何人提出了这个“考试悖论”。如果我解得不对,也希望对最终破解者有所启发。
  我认为推论一完全正确:周六不可能考试;然而推论二直到结论全错。具体说来,错误又分两部分。首先,推论二至推论六虽然推理过程与推论一完全一样,却是错的,而且是错误的核心部分;其次,由于推论二至推论六的错误,导致了结论的错误。
  令人迷惑也值得分析的是核心部分即推论二至推论六的错误。核心部分的错误是产生悖论的根源,结论的错误仅仅是核心部分的关键性错误的副产品。那么这一推理的核心部分即推论二至推论六违背的是什么客观事实?答曰:违背了时间这一客观存在的根本性质。
  一、先探讨一下时间的本性
  时间是一个如圣·奥古斯丁所说的“你不问我倒明白,你一问我反倒不明白了”的最奥妙的客观存在。对时间的思考因此常常不能直接进行,而必须借助于隐喻。水流显然是时间最恰当的喻体,所以赫拉克利特和孔子不约而同地借水喻时:“一个人不能两次涉入同一条河流。”“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然而水流虽然与时间之流有相似性,却不具有时间之流的绝对向度,在一定条件下水流可能静止为死水,也可能逆向流动。水流的常态确实具有与石头等固态物体不同的性质,即相对的定向流动性,但孟子把水流的相对流动性错误地加以绝对化,就得出了“水无有不下,人无有不善”的荒谬结论。
  博尔赫斯在《我和博尔赫斯》一文中说:“除萦怀的时间问题外,我对任何哲学问题都没有得出结论。”为此博尔赫斯假装雄心勃勃地写了惟一一篇哲学论文《对时间的新驳斥》,但实际上这依然是一篇典型博尔赫斯式的自我驳斥的游戏性哲学论文,称之为伪哲学论文或许更恰当,因为博尔赫斯除了引用许多哲人关于时间的思考以展览其博学外,最后什么结论也没有得出——不过他引用的材料值得有兴趣的读者参考,可惜本文无暇加以讨论。
  我为“时间”下的定义是:无限的不可分割的不可逆绵延。
  这一定义包含三个方面:无限性、不可分割性、不可逆性。时间的这三项性质,都是根本性质,都是硬约束。但硬约束固然是绝对的,却并非绝对僵硬,某些硬约束也具有一定的柔软性。无限性和不可分割性这两项硬约束就具有这种柔软性。当然,并不是说时间可以是有限的或是可以分割的,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不那么僵硬,可以在理论上设定其为有限的片断并进行假设性的分割。
  就生命个体而言,时间确实是有限的,所以我们称死亡为“大限”,正如虽然空间的根本性质也是无限的,然而对地球生命圈来说,其生存空间却是有限的。另外,相对于空间的可直接分割而言,时间不能被直接分割,但我们可以假设性地对时间进行分割。
  为了思考、研究乃至生活的方便,人类把时间假设为有限的且可分割的。生命时段的有限性对于生命体是客观真实的,但时间本身却是无限的。时间本身的无限不会因为个体生命的有限性而有所改变。有人认为时间只对生命界存在,对于非生命界则不存在。这种说法其实似是而非。时间与空间一样是世界的客观存在,某个局部空间不会因为该空间被生命体占据或被非生命体占据,变得忽而存在忽而不存在;某个局部时段也不会因为该时段有某生命体存在而存在,更不会因为某生命体的死亡而不存在——该生命体存在之前之后的时间同样如此,时间像空间一样无限而且永在,不以任何生物和非生物的存在与否为转移,只不过生命体能够感知时空甚至计量时空,非生命体却不能。
  空间可以直接分割,不仅可以被生命体有意识地分割,也可以被非生命体无意识地分割:人可以用刀劈开一棵树,雷电也可以劈开一棵树。时间却只能假设性地分割——但只能被作为最高级生物的人类假设性地分割,而不能被无生物和人类以外的其他生物假设性地分割。低级生物(比如植物)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但低级生物却没有生命意识。高级生物(比如动物)有了生命意识,并且通过进化能够无意识地适应自然的节律(人类称为“生物钟”),但却不能有意识地分割时间、计划生命。只有作为最高级生物的人类成了时间的主人,不仅知道生命是有限的(认为生命是无限的、死后延续的甚至轮回的,是不敢直面生命大限的软弱和自欺),必须适应自然的节律,而且能够有意识地分割时间、计划个体生命乃至族群生命和全人类生命。
  假设性地对时间作出分割是人类脱离动物界的根本标志,当第一个原始人用石器在树上划下一道刻痕作为一天的标记时,他就已经与所有其他动物有了不可逾越的鸿沟——迄今为止还没有第二种动物能这么做,尽管所有的动物都能够按照昼、夜、日、月、季、年的自然节律而睡眠、苏醒、交配、冬眠、迁徙、洄游等,但除人以外的任何动物都不会为事实上不可直接分割的时间寻找假设性分割的符号代码,包括树上的那道刻痕——鲁宾逊在荒岛上已经失去了一切文明特征,但他每天在树上划一道刻痕,固守着智慧生物的时间意识。而第一个原始人的那道刻痕,最后变成了中国人的《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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