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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与血明帝国官场政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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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中一代宗师孟森1936年著文《明本兵粱廷栋请斩袁崇焕原疏附跋》,对袁崇焕被杀一事议论道:“(崇祯)二年六月,(袁崇焕)遂以便宜诛毛文龙。于是崇焕一身,在明诋为罪大恶极之人,而清太宗反间之计得行。阉党余孽,媒孽其间,思宗愚而自用,诸臣意气用事,崇焕功罪一日不明。“一个罪不致死的有功之臣遭到他所效忠的朝廷如此不公平对待,面且从崇祯一直到南明,始终没有人为他鸣冤叫屈,令人心酸。

  袁崇焕之死,难道仅仅是他自己的悲剧吗?

第十五章 “勤政”之君偏亡国

  今又三百六十年前的甲申年,是一个风云变幻的年代,也是一个令人难以释怀的年代。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的后半夜,即十九日的子时(凌晨),明朝的末代皇帝朱由检,在闯王李自成的农民军兵临北京城下,突围无望的情况下,由司礼监太监王承恩陪同,来到煤山(景山),在寿星亭附近的一棵大树下自缢明朝灭亡。那一年正好是甲申年,这一事件被史家称为甲申之变。 

  今年又是一个甲申年,农历三月十九日,即2004年5月7日,恰好是整整三百六十周年。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淮北农民的儿子,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料到,他的后代、明朝第十六代皇帝朱由检竟然会被陕北农民的儿子李自成逼上了死路。紫禁城的国号由大明变成了大顺。然而李自成的大顺王朝在紫禁城的日子短暂得如同昙花一现,四十天以后的四月三十日,李自成从北京仓惶撤退。五月三日,清朝的摄政王多尔衮进入紫禁城。短短的一个多月,国号由大明改为大顺又改为大清。虽然南方有南明小朝廷.在苟延残喘,但已经改变不了改朝换代的事实,这一年就是清朝的顺治元年了。 

  对于一个甲申,史家们应该是有话可说的。或者从李自成的角度,或者从朱由检的角度,或者从多尔衮的角度,都有话可说。我只想说说崇祯之死。 

  崇祯皇帝朱由检生于万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死于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享年二十五岁(虚岁)。他的死意味着明朝的覆亡,明朝的遗老遗少们悲愤之情溢于言表,他们中有的人阖家自尽,或自缢,或投井,或自焚,义无反顾地表达不事二主的忠君之心;有的人为了延续明朝的国祚而多方奔走:有的人改换门庭,走上归顺新朝的坦途。因此各色人等对崇祯之死的看法,不可能是清一色的。 

  当清朝定鼎之后,金戈铁马声渐渐消散,人们以冷静理智的思考回顾这段历史时,对已故的崇祯皇帝的盖棺论定,还是颇有一点历史主义倾向的。 

  康熙初年,协助浙江学政谷应泰编写《明史纪事本末》的张岱,以崇祯一朝的邸报为基础写成了崇祯朝纪传体史书《石匮书后集》,他对崇祯这位亡国之君是赞誉有加的: 

  古来亡国之君不一,有以酒亡者,以色亡者,以暴虐亡者,以奢侈亡者,以穷兵黩武亡者。嗟我先帝,焦心求治,旰食宵衣,恭俭辛勤,万几无旷,即古之中兴令主,无以过之。乃竟以萑苻(原意为泽,引申为盗贼出没之处)剧贼,遂至陨身。凡我士民思及甲申三月之事,未有不痛心呕血,思与我先帝同日死之之为愈也。 

  看得出来,这位陶庵先生对崇祯是颇有好评的,但他也并不是一味推崇,还指出了“先帝”的两大失误。其一就是把宫中的内帑看作“千年必不可拔之基”,不允许人臣动用,于是“日事居积,日事节省,日事加派,日事借贷”,终于导致九边军十数年无饷可领,无衣可穿,何以羁縻天下!其二就是过于刚愎自用,“焦于求治,刻于理财,骤于行法,以致十七年之天下,三番四覆,夕改朝更,耳目之前觉有一番变革,向后思之讫无一用”,一言以蔽之,叫做“枉却此十七年之励精”! 

  陶庵所说是言之成理的,比如他批评崇祯不准动用内帑银两用于军饷,以致军队士气不振,就是突出的事实。据许重熙《明季甲乙两年汇略》记载,李自成从宫中搜出的金银是惊人的:“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金一千万锭,皆五百两为一锭。”如此庞大的积储,何至于发不出军饷!许重熙还说:“谈迁曰:三千七百万锭,损其奇零,即可代两年加派。乃今日考成,明日搜刮,海内骚然,而扃钥如故。岂先帝未睹遗籍耶?不胜追怅。”他不好意思批评“先帝”吝惜,只能假定他并不知道内帑的家底,不过无论如何总是令他感到怅惘的事。

  康熙年间蜚声文坛的全祖望,写了一篇《明庄烈帝论》,其基调就是:庄烈帝(即崇祯)并非亡国之君,但也不能推卸亡国的责任。他说:“庄烈之明察济以忧勤,其不可以谓之亡国之君固也:而性愎而自用,怙前一往,则亦有不能辞亡国之咎者”。他认为至少在两个方面不能辞其咎:一是听任宦官干政,二是拒绝与清朝议和。他分析道:“大明之所以亡者,非以流贼也,力屈于东,是以祸蔓于西。”他的意思是,如果当时能够与清朝议和,抽出身来全力对付李自成和张献忠,以卢象升、洪承畴、孙传庭这三员大帅的精兵,用于东征(与清朝作战)虽然不足,用于西征(与李自成张献忠作战)却绰绰有余。那样的话,其结果就不一样了:“再假之数年,而西方晏然,李、张之首枭矣。”

  这是明末历史最值得探讨的话题,也是最难以展开的话题,简而言之,就是“攘外”与“安内”究竟谁先谁后的问题。因为“攘外必先安内”是人们熟知的一个敏感话题,讳莫如深,史家或避而不谈,或反其道而行之。然而在一个正常的清明的社会,秉笔直书是史家的天职,不存在什么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的问题。

  仔细考察明末的历史,就会发现,对处于内外交困之中的崇祯皇帝而言,安内与攘外实在是一个两难选择。正如《流寇长编》的作者在自叙中所说:“京陵迫于边塞,才动风尘便成人恐,而敌兵岁至,寇锋日竞,守外则失内,击内则失外,其欲款外以专内者,举朝谯呵,使不得毕其语。”大臣们并非不知道“攘外”与“安内”两线作战决不是上策,但谁都不敢提倡与清军议和,全力对付“安内”战场。

  崇祯十年,这个僵局被杨嗣昌打破了。正在家乡披麻戴孝“守制”的他,被皇帝夺情起复,受命于危难之际,出任兵部尚。他走马上任的第一件事就触及这个敏感话题,在《犬马十年遇主疏》中提出摆脱内外交困的三人方针:第一,必先安内然后才能攘外:第二,必先足食然后才能足兵:第三,必先保民然后才能荡寇。杨嗣昌把“必安内方可攘外”,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反映了他的胆识。在此之前兵科给事中颜继祖也提出过“灭奴先灭寇”的主张,但失之空洞,没有引起崇祯皇帝的重视。杨嗣昌却分析得头头是道,无怪乎崇祯皇帝要拍案叫绝:“恨用卿晚!”

  “攘外必先安内”,其实是古已有之的传统政治准则。张居正早在隆庆二年的《陈六事疏》中提到“固邦本”时,就明确地说:“欲攘外者必先安内。”人们决不会以此谴责张居正大节有亏。杨嗣昌此时此地慎重其事提出“必安内方可攘外”,当然并不是重复张居正的套话,而有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崇祯二年与崇祯九年满洲武装两次突破长城要塞南下所构成的外患,与正在蔓延的“流寇”驰骋中原的内忧,两者之间孰先孰后,是无法回避的重大战略抉择。几天以后,他在《敬陈安内第一要务疏》中,再次展开分析:窃以为天下大势譬如人身,京师是头脑,宣大蓟辽等边镇是肩臂,黄河以南大江以北中原大地是腹心。现在的形势是,边境烽火出现于肩臂之外,乘之甚急:“流寇”祸乱于腹心之内,中之甚深。急者固然不可缓图,而深者更不容忽视。所以臣说必安内方可攘外,并非缓言攘外,正因为攘外至急,才不得不先安内。

  如果人们不带先入为主的成见,设身处地从明朝政局的实际情况出发观察,那么,杨嗣昌所提出的“必安内方可攘外”的方针,毫无疑问是当时唯一可取的选择。

  崇祯皇帝采纳了杨嗣昌的方针以后,集中精力于安内,在一年半时间里,剿抚并用,先后招抚了张献忠、罗汝才等部,在潼关南原几乎全歼李白成等部,取得了可观的战绩。然而就在这时,崇祯十一年五月,满洲铁骑突破长城边关,直逼京师附近的近畿地区,朝野震动。这次清军南下,与崇祯二年“己巳之变”形势大不一样,当时陕西的农民军不过是小股零星武装,所以各地勤王军保卫京师,危机很快过去。今非昔比,此时农民军已成燎原之势,战火蔓延中原各省。京师危急,朝廷调集五省常备军以外,还动用了北方边防军,迫使清军撤退,但是留下了隐患。朝廷误以为张献忠、罗汝才等部已经接受招抚,李自成等部已经惨败,于是放弃了原先的既定方针,把多年围剿农民军的洪承畴、孙传庭及其精锐部队全部凋往北方边境,全力对付清军。中原兵力一旦空虚,张献忠、罗汝才等部在湖广“重举义旗,李自成从商雒山区挺进河南,与张献忠遥相呼应。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朝廷在安内与攘外的两难选择中,丧失了主动权,不得不面临内外两线作战的尴尬境地。为了摆脱困境,崇祯皇帝不得不任命杨嗣吕以内阁大学士身份代替熊文灿督师湖广,围剿张献忠、李自成等部。结果一无成效,张献忠大下襄阳,处死襄王;李自成打下洛阳,处死福王。疲于奔命的杨嗣吕深感有负皇帝重望,心力交瘁而一病不起,于崇祯十四年三月初病死于沙市。“安内”以一败涂地而告终,从此再也无法扭转节节败退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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