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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科全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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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子扬) 
 


    
亦力把里
    亦力把里

  明代新疆一个地方政权的名称。14世纪中叶,统治中亚的蒙古察合台汗国分为东、西二部,东察合台汗国的国王(汗)主要活动于别失八里(八里为突厥语,意“城”)之地,明人记载即称之为别失八里国。统治者是蒙古人,过着游牧的生活。洪武二十四年(1391),东察合台国王里的儿史者遣使向明朝进贡,是与明朝正式联系之始。永乐十六年(1418),歪思成为东察合台汗国的国王,举众西迁伊犁河谷(今新疆伊宁地区),改称亦力把里。“亦力”应即伊犁的另一音译,“把里”疑即八里。歪思与明朝继续保持联系,贡奉不绝。宣德七年(1432)歪思卒,其后裔互不相下,东察合台汗国分裂。后裔中一支仍采用亦力把里的名义,与明朝往来;另一支则以土鲁番为中心,自立为汗,与明朝抗衡。成化元年(1465),明朝政府以西域各国进贡的次数和人数太多,疲于迎接,便加以限制,规定亦力把里三五年一次,每次不得过十人。此后朝贡渐稀。16世纪初,据有土鲁番的一支势力扩大,统一了东察合台汗国,土鲁番成为汗国的首都。明人记载即称之为土鲁番,亦力把里再不见于记载。

  (陈高华) 
 


    
异姓诸侯王
    异姓诸侯王

  汉高祖刘邦在楚汉战争过程中和建立西汉王朝之初所分封的非刘姓的诸侯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除了周代以来的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郡县制。诸子和功臣仅赐以爵禄,不封给土地。尽管如此,分封制的社会基础并未消除,割地封侯的思想还相当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秦二世元年(前209),陈胜、吴广起义后,六国贵族的残余势力纷纷乘反秦之机割地称王。当时,齐国的田儋自立为齐王,魏咎立为魏王,韩广为燕王,武臣为赵王等等。秦朝灭亡后,反秦武装中力量最强大的项羽,为了巩固自己的盟主地位,不仅承认了六国贵族并立为王的局面,还自封为西楚霸王,并继续分封自己的亲信为王。于是,形成了所谓十八路诸侯。在楚汉战争过程中,刘邦为了分化瓦解项羽的势力,一方面拉拢项羽所分封的诸王,如张耳、英布、吴芮、臧荼等,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满足其重要将领割地分封的要求,陆续封了一些诸侯王。这些诸侯王不是刘姓宗室,故称为异姓诸侯王。如汉四年(前203)春,韩信在平定齐地后,请求立为假王(暂署为王),刘邦为了笼络他,就听从张良的意见,封他为齐王。同年七月,封英布为淮南王。次年十月,刘邦为调动兵力围歼项羽于垓下,又以睢阳以北至谷城分封彭越。西汉初年,由于社会经济凋敝,统治秩序尚待重建,因此汉高祖不得不维持现状,封功臣大者为王,小者为侯。但是为加强中央权力,对诸侯王的封国也作了调整,如彭越封为梁王,齐王韩信徙为楚王等等。当时异姓诸侯王共有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

  异姓诸侯王的封国跨州连郡,占据了战国时期东方六国大部分的疆域,又握有重兵,对于中央权力的稳定与巩固是很大的障碍。汉五年七月,张耳、吴芮死。不久,燕王臧荼谋反,刘邦亲自领兵讨平。剩下的四人中,楚王韩信、梁王彭越和淮南王英布对西汉王朝的建立立有大功,力量最强,成为汉高祖刘邦的心腹之患。高祖在吕后的协助下,采取了新的对策,一一翦除了异姓诸侯王势力。高帝六年(前201),韩王信在匈奴骑兵的围攻下,以马邑投降匈奴。次年,刘邦亲自领兵征讨,韩王信逃入匈奴。同年,楚王韩信在封国“陈兵出入”,被人告发企图谋反。汉高祖借口巡游云梦,会诸侯于陈,乘机逮捕韩信,带至洛阳,贬为淮阴侯。十一年,陈豨谋反,韩信与陈豨暗通声气,并于次年乘高祖率军平叛之机,图谋诈诏赦诸官徒奴,袭击吕后和太子。由于为人告发,被吕后骗至长乐宫钟室处死,夷三族。之后,高祖又以梁太仆告发彭越谋反为由,逮捕彭越,废处蜀地。吕后为消除后患,将彭越诱至长安,指使其舍人诬以谋反罪,随即处死,夷三族。韩信、彭越被诛,使淮南王英布十分恐慌。他私下集合军队,加强警戒,结果也被人告发谋反。高帝十一年七月,英布起兵反汉。刘邦抱病征讨,并于次年十月平定淮南地。至此,异姓诸侯王中只剩下势力最弱的长沙王,对汉王朝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了。

  (田人隆) 
 


    

    邑

  先秦民众聚居地,包括城市或村镇及其附属田地。商代甲骨文即有“作邑”的记载,并称都城为“大邑商”,还卜问其年成收歉;《尚书·盘庚》亦称所迁都城为“新邑”。说明邑可指最大的城市首都并包括其附近农田。同时,甲骨文又有“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以及“廿邑”、“卅邑”等语,则应是指边区的小居民点。这种情况在西周同样存在,文王“作邑于丰”。周公“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均指兴建都城;而康王封宜侯赐“邑卅又五”,厉王赐鬲从田“十又三邑”,则是指地方上的小居民点。沿袭到春秋时,便有“十室之邑”、“百室之邑”、“千室之邑”等说法,表明聚居地规模大小可以相差悬殊。所以,有的诸侯赏赐大臣一次能多到“二百又九十又九邑”。有的国,卿可以享有百邑,大夫享有九十邑;而另一些国,诸侯赏赐卿六邑;晋国的邑甚至拥有百乘兵力,其规模相当一位大臣的全部采地。进入战国,“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殖,城邑也迅速扩大增多。较大的都邑常有版筑城垣环绕,传说王都方九里,诸侯国都方五里或三里不等,国内其他城邑则相应缩减规模。所谓“邑无百雉之城”,是说国都之外的城市最大的也不过城周三百丈而已,这当是春秋以前的情况。汉以后,皇后、公主所食之县曰邑,各级封爵的封国亦往往称之为“封邑”或“国邑”。

  (罗世烈) 
 


    
驿传
    驿传

  中国古代政府设置的一种供使臣出巡、官吏往来和传递诏令、文书等用的交通组织。始于春秋战国,称遽、驲(古代驿站专用的车)、邮、传等。《左传》中有关记载不少,《孟子·公孙丑》也说,“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可见当时邮驿制度相当发达。

  秦汉 秦平定六国前后,由于统一和中央集权的需要,驿传制度已很完备。据《晋书·刑法忘》所载《魏律序》云,秦代有厩置、承传、副车、食厨等有关驿传的法律。睡虎地秦墓竹简中许多部分都有驿传及其制度的记载。汉承秦制,驿传制度进一步完备。当时,用车传送称“传”,用马传送称“驿”,步递称“邮”,三种称呼常通用,也称为“置”。

  汉代驿传制度是在交通要道上隔几十里置一驿(一般为三十里左右),即供应人夫车马和食宿的交通站。驿有传舍,可供歇宿。各级来往人员及其从者的膳食和驿马的饲料,都有一定的标准。持有官府颁发的符、传,过

  汉“传舍”印章封泥

  汉“传亭”印章封泥

  所的旅客都可在传舍止息。驿与驿之间或不设驿的一般道路上,则由主察奸盗的亭兼管文书传递。十里一亭,五里一邮。亭也可止宿。文书由驿及亭、邮传送,有很具体的规定。例如文书的传递,举凡传递的方向,文书的性质(书檄、诏书等),封数及其装束,发文者的封泥印章,收文的单位或人员,传受的邮站及其吏卒姓名,邮站收发时刻,规定的里程和时程,传送的方法(如邮行、亭行、■次行、吏马行)等,都要做详细记录,即“邮书课”。不按规定失期失程的要依律受罚。紧急文书则由驿骑持赤白囊递送,称“奔命书”。除文书传递、官吏往来外,方士、贤者有诏命征召的,也得乘传;吏民告急上变的,亦可要求借用轺传至京师言事。

  中央政府中管理驿传的部门,西汉不详,东汉时为太尉属下的法曹,地方政府中郡太守属下亦有法曹,但从汉简的记载看,邮驿事务至少在边郡系属都尉管理。驿的主管官员为置尉、置佐、驿候、置候、驿丞,下属有驿小史、传舍斗食啬夫等。驿传所需人夫车马由官府置备,但也有征发民夫和民间车马的。

  交通手段除人力外,主要是传车和驿马。使用时按官职高低、任务轻重和时间缓迫分为不同的等级。四马高足(好马)称“置传”,四马中足称“驰传”,四马下足称“乘传”,一马二马的为“轺传”,急事骑一马称“乘”。在个别情况下,传车马匹可超过规定,最多的达七乘传。使用驿传需持政府颁发的一尺五寸长的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依封印的多少定使用车马的等级,从一马一封到置、驰传的五封不等。东汉时为节省费用,则往往但设骑置而无车,由于法律规定驿传只能用于公事,西汉大贵族大官僚也有私置驿传的。

  驿传效率很高,西汉时,从金城(今甘肃永靖西北)到长安,公文往返只需七天。东汉时,奉天子玺书使者三骑行,一昼夜可达千里。这就大大便利了政令的传达和各地的联系,起了巩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的效能。驿路也是重要的商道,有利于人民的往来和各地经济的交流。随着汉朝势力的向外发展,汉政府把国防设施和交通邮递结合起来,加强了边疆地区驿传的建设。汉武帝通南夷,从元光六年(前129)起沿途置邮亭。

  东汉陶马车 四川成都扬子山出土

  张骞通西域后,酒泉亭障展筑到玉门,后又延伸到盐泽(今新疆罗布泊),以后直到东汉,这带地区仍是“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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